据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获悉,2013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在全国11个省份开展,发展前景广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文件“加强人才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在现有的职业技能鉴定基础上,积极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3年在全国只有11个省份(北京、甘肃、广东、广西、河北、河南、黑龙江、辽宁、青海、山西、四川)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情况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4784人(含院校竞赛的36人,共4820人),与2012年鉴定人数(4644人)相比依然有所增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在短短的三年(2010年—2013年)时间里总人数突破了1万人,达到11228人,持证人数1万余人。
至今仍未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的20个省份[1]正在陆续筹备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一旦迅速投入启动,全国31个省份同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养老护理服务业飞跃性发展指日可待。
(来源: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