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2016年“敬老月”活动总结
作者:   来源: 宜城市老龄办  2016-10-2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敬老意识,根据上级老龄部门统一安排,9月,宜城市老龄办下发了《宜城市2016年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详细制定了一系列敬老活动,让老年人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老年节”,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组织走访看望了百岁老人及空巢老人。祝福老人们节日快乐,健康长寿。“敬老月”期间,全市各镇(办)、区相继开展了“关爱老人、构建和谐”等主题活动,走访慰问辖区敬老院,到百岁老人、“三无”老人、孤寡老人、特困老人家中,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方面的困难。市直各单位也组织了退休老干部们的座谈会,让广大老年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是深入开展《老年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各镇(办)区和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老年法》,把宣传《老年法》与“关爱老人,构建和谐”结合起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新“老年法”的宣传教育,共设10个宣传点,进行宣传,共发宣传材料1200份,发放新“老年法”400本,市老龄办也利用网络等媒体宣传了老年节的活动。各街道、各社区在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悬挂“尊老为德、敬老为善、助老为乐、爱老为美”等样式的宣传标语、宣传横幅以及社区展板等,在全市营造了“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其中,市发改局与九龙社区签订“文明单位与社区志愿服务结对”共建协议。两单位就敬老助残、文体娱乐、社区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文明宣传等达成协议。
  三是扎实开展敬老维权活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政府第301号令的落实力度,广泛深入开展老年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开展老龄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敬老示范岗”、“敬老文明号”等敬老窗口单位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要重视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防范和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对老年用品市场监督,保障老年人消费安全。
  四是积极开展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在农村、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努力创建本地、本部门的老年文体娱乐品牌,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营造“敬老月”的喜庆、和谐气氛。市直各单位也开展了多项活动。其中,市地税局组织老干部一行30余人前往刘猴镇钱湾村宏全农牧公司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参观等等活动。为了丰富敬老月活动内容,活跃老年人的文化生活,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与市老体协于10月15日联合举办了宜城市2016年“老年杯”中国象棋比赛,共有30余名老年象棋爱好者参加,比赛将历时2天时间,采取循环制,按决出的比赛名次予以表彰。10月19日,由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和市老年书画协会共同举办的以“纪念长征80周年”为主题的老年书画展在紫盖山广场举行。磅礴大气的山水,活灵活现的花鸟,惟妙惟肖的人物,楷书、行书、草书等百余幅书画作品参加展出,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为不少老年朋友提供了一个交流和畅谈的舞台,并让他们以己之力弘扬传统文化,真正实现“老有所乐”,为提高文化艺术水平提供了最大的便捷,更是让许多年轻的朋友接受传统艺术熏陶,也进一步了丰富了宜城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敬老月”活动的开展,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人、关心老龄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实现“五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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