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推进孝文化应对老龄化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未富先老”的衢州市1992年已进入人口老龄化行列,据“六普”公布数据,按常住人口统计,全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38.1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95%,2011年底,全市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6.62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7.38%。老龄化程度居全省最高。据预测,今后高龄化速度将快于老龄化的增长速度,每年将以5%以上的速度递增。60-70岁的老年人大多数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最需要照料。全市有失能老人2.42万人,半失能老人5.17万人,其中70%以上为高龄老人。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的持续增长,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空巢化不断加剧”削弱家庭自养能力。目前,全市空巢老人达19.73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51.78%,空巢老人已超过老年人口一半以上,其中城镇空巢老人5.16万人,农村空巢老人14.57万人,分别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3.54%和38.24%。随着“4-2-1家庭”日益普遍,“空巢家庭”还将大量增多。使其养老能力不断削弱,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孝道观念“淡漠化不断加剧”削弱家庭养老功能。有的子女孝道观念淡化,不想担负养老责任;有的工作繁忙,无暇顾及父母;有的受到社会恶习的影响,不但不孝敬父母,而且还出现“啃老”、侵权、虐待、遗弃等不孝行为。

  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衢州市委市政府对此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最近记者走访了衢州市老龄办专职副主任高金坚。高副主任告诉记者,近年来,衢州市把实施孝文化建设工程作为建设文化强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建精神家园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广泛开展孝文化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宣传衢州传统孝文化内涵,建设优秀传统孝文化传承体系,加强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孝亲助老传统美德教育,营造孝亲助老的社会环境和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有效地提高了全市城乡老年人的幸福指数。他们为此采取了一系列深受老年人欢迎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

  开展“三进”教育。2010年10月,在全市首个“敬老月”活动中,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全市广泛开展了以“读孝敬书、写孝敬文、做孝敬事”为专题的孝文化进校园、以“尊老为德、敬老为善、助老为乐”为专题的孝文化进社区和以“比孝心、讲孝道、树孝德”为专题的孝文化进家庭等内容的孝文化“三进”教育活动,在学校、社区、家庭,处处涌现出了孝亲敬老、彰显孝道的喜人局面。2011年,全市组织开展了孝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三进"教育宣讲活动。市老龄办成立了孝文化“三进”教育宣讲团,聘请市里有关老领导和专家为宣讲团成员,以“弘扬孝道文化•共建精神家园”为主题,分儒家孝文化、诗意孝文化和民俗孝文化三个宣讲专题,在学校、在社区“百姓大讲坛”、在家政服务员培训班上举办孝文化讲座,对学校学生、社区居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孝文体教育宣讲。及时将省老龄办印发的2000多套“孝文化宣传图片”和“孝文化宣传台历”发放到全市社区(行政村),有效促进了孝文化进社区进家庭。各县(市、区)纷纷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孝文化“三进”教育宣讲活动。通过教育宣讲活动,宣传了衢州优秀传统孝文化,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营造了全社会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树立“五星”典型。2008年、2011年,先后组织开展了两届衢州市“夕阳红五星”(衢州市十大长寿之星、十大金婚之星、十大魅力老人之星、十大孝敬之星、十大助老之星)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自下而上,从村级、乡级、县级到市级,逐级广泛开展了推荐评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和热情参与,经逐级推选、群众评选、审核公示等程序,每届从各县(市、区)推荐的150名人选中评选出50名衢州市“夕阳红五星”予以表彰。今年将于近期部署开展“首届衢州市百名小孝星”评选活动,通过自下而上推荐、公众投票评选,在全市中小学生中评选出100名孝亲助老、品学兼优的小孝星,于10月份“敬老月”期间进行隆重表彰。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弘扬了孝亲助老传统美德,宣传了孝亲助老典型,展示了老年人风采,用典型的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理解和尊重老年人、关心和照顾老年人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孝亲助老社会氛围。

  建立教育基地。2011年,开展了首批衢州市孝文化教育基地申报评选活动。凡是反映衢州孝文化精神内涵的有资源、有内涵、有展品、有成效的各类纪念设施、历史遗址、文物保护单位、人物纪念场馆、民风民俗、村规民约等都可以申报评选。从6月份开始,经过历时4个多月的摸底申报、考察考核,并在衢州新闻网进行网上公众投票,衢州孔氏南宗家庙、周宣灵王庙、柯城余家山头村“女儿节”和江山清漾毛氏祖祠等16处被命名为“首批衢州市孝文化教育基地”,并于“敬老月”期间隆重举行了授牌仪式。这次评选活动为大力挖掘宣传衢州传统孝文化内涵,充分发挥孝文化在打造人文衢州、幸福衢州,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推动作用。

  开设专栏宣传。近年来,我们注重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介开设专栏进行孝文化及孝亲助老典型的宣传报道,在衢州日报开辟了“走近百岁老人,感受三衢和风”专栏,对百岁老人进行系列专访报道,每期报道一位百岁老人,一篇篇报道就是衢州一个个寿星的素描像,记录了每位百岁老人的人生历程、做人处事之道、养生之道以及子女后辈孝敬之道,让读者感受到了浓浓的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之风。该栏目在第三届省老龄新闻奖评选中被评为“好栏目奖”;在衢州广播电台开辟了“幸福晚年”栏目,每周周五定期播出;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衢州晚报开设了“孝行三衢”专栏,每周周一定期报道,专题采访报道全市孝亲助老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挖掘发生在三衢大地的“孝”故事,让读者重温那些温馨的情怀,唤醒更多人的孝心。这些专题栏目已成为弘扬孝道文化、宣传孝敬典型的重要窗口,成为培养家庭美德、培育社会公德的重要课堂,营造了孝亲助老浓厚社会氛围。

  以文惠老,大力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按照文化强市战略部署,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提升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全市所有县(市、区)建有1所综合性、多功能老年活动中心,全市所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文化站免费向老年人开放。衢州市把建设基层老年活动中心(室)与新农村建设、中心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实施农村老年星光计划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全市有85%以上中心镇建有老年活动中心,有1597个中心村建有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室),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3%以上,有1021个星光老年之家,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70%,惠及全市73%以上的老年人。

  以文乐老,广泛开展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市政府将老年文化活动列入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引导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每年一届的全省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坚持每年组织全市社区开展1次老年人社区广场文化艺术周活动,每年组织开展1次市直离退休干部健康体育运动会,每两年组织开展1次全市老年人体育运动会,广泛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心理特点的文体健身活动。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老年人广泛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老年文体娱乐活动,让许多老年人忘记年龄,找到了新的乐趣,开始了一种新生活。

  以文养老,不断满足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巩固完善老年大学办学机制,不断发展老年电大教育。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老年电大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春秋两季招生教学和辅导员培训工作,努力推进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设老年电大教学点工作,不断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服务网络,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对学习的渴求,老年电大的学习让老年生活重新充实。积极开展“送戏、送书、送健康知识”下乡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养老”活动。在全国率先启动农家乐文化大篷车,送戏到福利院、敬老院甚至偏远小山村,至今演出1500余场,受益群众150多万人次,其中80%为老年人,被中宣部领导批示肯定。在全市农村建立农家书屋872个,免费配送书籍84万册,极大地缓解了广大农村老年人读书借书难题。开展免费健康体检、老年病知识讲座,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积极的老年人生活方式。大力鼓励发展老年书画研究会、老年诗词学会、老年摄影协会等各类老年文化团体,鼓励老年人加入适合自己兴趣爱好、发挥特长的社团组织,满足老年人个体化、多层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健康素质。

  落实为老年人办实事。衢州市政府把为老年人办实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转发市老龄委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确定每二、三年就为老年人办10件实事,有的列入市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计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确保为老年人办实事落到实处。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其他专项保障制度为支撑,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养老保障实现了制度全覆盖,老年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深化,老年社会保障工作得到每年组织实施“关爱贫困老人‘三送’”行动,为贫困老人送温暖送光明送服务。在每年“老人节”、元旦、春节期间,市、县两级四套班子领导都要安排走访慰问贫困老人、空巢老人、百岁老人和敬老院老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给老人送去党和政府温暖。坚持多年为患白内障的贫困老人免费实施复明手术,使他们重见光明。

  健全老年人维权机制。完善执法体系,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将贯彻实施《老年法》和《浙江省实施〈老年法〉办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列入各级人大执法检查范围,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行一起创建、一并考核,推进基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开展。完善老年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加大老年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全市所有县(市、区)建立法律援助老年工作站,所有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工作站或联系点,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达到90%以上。实施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解答、优先指派的“三优先”政策;对低保、残疾、孤寡老人进一步放宽受理条件,扩充援助事项,实现“应援尽援”。采取提前受理、提醒办理、定期受理、监督管理等四项措施提高《老年证》办证效率。妥善处理涉老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年年零投诉,为维护老年群体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志愿者助老服务。2008年,在江山市开展了全国农村空巢老人帮扶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老龄委与团市委、妇联、衢州日报社等部门联合发出倡仪,成立“关爱空巢老人爱心联盟”,目前全市有近2万名志愿者在结对帮扶空巢老人和贫困老人,由志愿者与帮扶服务对象结成对子,根据帮扶对象的需求,实行定人、定时、定项,开展了贴近实际需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者助老服务行动。社区依托“114社区服务平台”推出“五卡”服务,向社区内的高龄困难老人和空巢老人,免费发放志愿者助老服务系列卡,老年人凭爱心免费卡、医疗优惠卡、老年营养餐卡、结伴同行卡、安全出行卡等“五卡”,可以免费享受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心理抚慰、应急救助、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等等30多项志愿者助老服务。

  自我提升,不断加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全市已建基层老年协会1722个,占行政村(社区)总数的96.5%,城市社区和农村老年人入会人数分别为5.6万人和16.6万人,分别占城市社区和农村老年人总数的72.6%和54%。从2007年开始,按照省老龄办部署要求,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全市基层老年协会骨干普遍轮训一次,促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作用,提高了老年人自身素质,树立了老年人可尊可敬可爱可学的新形象。

  自助服务,组织低龄健康老人参与“银龄互助”行动。在各县(市、区)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年开始,衢州市全面启动“银龄互助”行动。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引导,规范助老服务内容,建立台帐档案、征询需求、结对服务、检查监督、总结评比和反馈意见等长效机制,依托基层老年人协会,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多种方式,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志愿参与结对服务高龄、失能老人。2011年12月,全省“银龄互助”活动经验交流会在衢州市常山县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常山经验。

  自觉传承,言传身教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依托基层老年协会,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参与老年人法律维权和道德监督,积极参与调解邻里纠纷矛盾和家庭赡养纠纷,全市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9.2万份(户),为18.4万名老人落实了家庭子女履行赡养照护和精神慰藉的责任。发挥老年人在关心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和教育作用,配合农村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单亲家庭子女、城乡留守儿童、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抚慰、教育和管理,防止他们沾染恶习走上违法犯罪歧途,为把广大未成年人培养成为有理想、懂孝道、讲公德、知荣辱、明事理、守纪律的人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衢州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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