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
作者:   来源: 烟台市老龄办  2017-09-26

  9月18日,烟台市老龄委印发通知,对2017年全市“敬老月”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决定10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敬老月”活动,活动主题为“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烟台在行动”。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主流媒体,设专栏、专题,开展系列宣传和典型报道,提升敬老爱老助老意识。在《烟台日报》刊登《致全市老年人的慰问信》;发表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署名文章,举办“关爱老年人欢庆十九大”——烟台在行动老年节座谈会;举办老龄事业发展30年成就展。
  二是扎实开展老年维权活动。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切实把各项惠老政策落到实处。9-10月,开展防范电信网络和非法集资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编印《烟台老年人手册》;开展“烟台市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评选表扬活动;开展银龄安康工程惠老行动,为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出台《烟台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三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走进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倾听老年人心声,关心老年人生活,努力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市领导走访慰问养老机构和高龄、特困老年人;组织敬老文明号、敬老模范人物、为老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开展“双关爱”活动,送文化进机构、进社区活动;表扬“为老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30名和“为老志愿服务优秀志愿服务组织”20个。
  四是积极开展老有所为活动。倡导积极老龄观,组织开展“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推荐活动,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展现老年人的经验优势和威望。表扬“烟台市老有所为楷模”10名、“烟台市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10名和“烟台市老有所为先进集体”10个。
  五是着力开展第三届敬老爱老助老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创建文明城市”“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和各类志愿者,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真心实意为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10月,举行“敬老月”和“敬老爱老助老”创建活动启动仪式;表扬“烟台市孝亲敬老楷模”10名;对省“敬老文化教育基地”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六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组织有条件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惠老活动。依托老年活动站、老年人活动室,广泛开展书画、剪纸、摄影、小微电影、工艺品创作等展览展示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举办烟台市第三届“银龄杯”中老年广场舞大赛决赛;举办银韵烟台——第七届烟台市老年书法美术大赛获奖作品展和老年摄影作品展;举办烟台市第二届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决赛;开展“讲烟台故事,建文明城市”“我爱读书”主题经典朗读大赛,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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