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是一个老龄化国家,65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0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3%。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荷兰逐步形成了一个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公共照料系统,使全体老年人在社会服务系统中安度晚年。
分门别类照顾老人
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政府安排他们入住护理院。入住这里的老人都需要特殊照料,90%以上是永久居住。
对生活能够自理不需要照料的老人,政府建造了老年公寓供他们居住。公寓设有为老年人服务的活动设施,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大约有2/3的老年人在家里获得社会服务。由政府组织建立家居服务团体,根据老人需要提供各种服务,如护理康复、个人照料、日常家务、临终关怀等,也可以为老人提供减肥、锻炼、理财等各种上门咨询、辅导服务。
投入巨资有效服务
为了实施老年人的有效服务,政府每年花费巨资,同时建立严格的护理人员培训制度,毕业证书在荷兰全国有效。
值得一提的还有,政府每月给有老人的子女规定几天有薪假期,用以服侍自己的父母亲,鼓励家庭成员尊老、敬老、养老。
(来源:浙江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