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促扶贫兜底
作者:   来源: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4-13

  2016年以来,内蒙古人社厅加强与民政、卫计、扶贫、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对代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甄别代缴对象,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内蒙古扩大代缴范围,将失独父母、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人员纳入代缴范围,增强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保障功能。同时,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在连续两年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2016年又增加了5元。截至2016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90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46元;累计为39.1万名农村牧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了100元养老保险费,涵盖了所有建档立卡、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现了精准代缴、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