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取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年龄上限
作者:   来源: 宁夏自治区老龄办  2017-07-27

  为积极应对宁夏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拓宽养老保障渠道,提高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留守老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老龄办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从今年开始取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年龄上限,将全区80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这一举措实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范围的全覆盖,让更多老年人家庭受益。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老龄部门和中国人寿宁夏各分支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政策,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通知》还指出,为扩大为困难老年群体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自治区政府还将对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参保的保费给予适当补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各市、县(区)老龄办与相关保险经办机构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6年年底,全区参保老人达到了21.42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5.56﹪。有19个市、县(区)财政对特困人员、低保和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共计支出698万元。相关保险经办机构理赔602起,理赔金额376万元。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