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兰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正式签约,具有兰州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统一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意外死亡、残疾、住院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这标志着兰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兰州市对本市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购买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政府通过不记名的方式为每人统一投保10元。投保时间从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到2018年6月19日24时至。届时投保老年人发生意外时导致死亡的可得到最高赔付30000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伤残按评残等级可得到最高赔付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助免赔额100元/次,给付比例100%,最高赔付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给付50元,累计最高给付180天9000元;意外伤害紧急救援的救护车费用每人每次发生给付500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在兰州市辖区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所产生的门急诊费用每人每次发生给付500元。
凡是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包含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的老年人,保险公司承保承诺发生无责第三方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除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之外,依据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政策,可再获得2万元赔偿,意外伤害身故总保额扩大至5万元,意外住院治疗保险金额可提高至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