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县财政拨付资金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   来源: 江西宜丰县老龄办  2017-08-10

  按照江西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的统一部署, 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丰支公司承保,该县财政成功为全县7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这些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保险责任范围。
  截止目前,全县共有70岁以上老年人18779人参保,财政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10.2万元,按照保险合同赔偿标准,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额最高可赔0.42万元/人、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费赔偿金额最高可赔1.4万元/人。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及医疗,由承保保险公司给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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