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老年人持身份证即可享受优待
作者:   来源: 华商报  2017-09-19

  终于《敬老优先证》不用再办理了,一张身份证能证明的事情,非得办个优待证,类似这样的全国各地都可以取消了!给宝鸡市老龄委点赞!
  9月13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获悉,宝鸡市从10月31日起不再办理《寿星优待证》、《敬老优待证》,但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原优待政策不变。
  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原优待政策不变
  据了解,为更好地为老年朋友服务、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根据宝政办函(2017)10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按照“六个一律”的清理原则,宝鸡市从2017年10月31日起,将不再办理宝鸡市《寿星优待证》和《敬老优待证》,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的原优待政策不变。
  工作人员介绍,停止办理“两证”后,宝鸡老年人和外省地市老年人来宝鸡观光、旅居等,均用本人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有关优待政策。
  优待办法包括:
  1.凡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65-69岁(含65岁)的城乡老年人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门票进入本市、县区旅游景点;在市、县区各医院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减半)。
  2.凡有本市县区常住户口,70岁以上的城乡寿星老人可享受免费进入市、县区各公园、旅游景点和名胜古迹(包括园中园)参观游览;免费参观市、县区包括外地来宝举办的各种文物、书画、摄影、花鸟、灯会、民间工艺、改革开放成果等展览;免费使用市区、城镇收费的公厕,独立居住的寿星老人安装有限电视工料费优惠50%;百岁以上寿星老人免费安装有线电视等共10条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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