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收不抵支”将成趋势 中国养老金亟待改革
作者:   来源: 南京都市报  2018-01-08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编制并公开出版的第一部社会养老保险精算报告《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8-2022》(下称报告)昨日在北京发布。报告通过精算对中国养老保险未来五年的财务情况作出预测和分析:未来五年,如果扣除财政补贴,全国的企业职工养老金当期结余将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这一“缺口”将呈现不断扩大之势。
 
  扣除财政补贴“收不抵支”的缺口将不断扩大
 
  据了解,以往研究机构或政府部门对社会保险所做的精算报告更多是供决策参考。《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8-2022》是首部公开出版的养老金精算报告。根据基金收支预测,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年的当期结余总额(当年度基金收入与基金支出的差)将出现先升后降的变化,从2018年的2776.6亿元一直增加到2020年的3291.2亿元,然后开始持续下降,到2022年降至2803.6亿元。而累计结余在此期间则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从2018年的4.29万亿元一直提高到2022年的5.52万亿元,但是累积结余的增长率将出现明显的趋势性下降,从2018年的6.9%逐渐降低到2022年的5.3%。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当期结余和累计结余都在增长,就全国而言是比较乐观的,不过,如果扣除了基金中来自财政补贴的收入,那么从2018到2022年的当期结余每年都将是负数,也就是社会上说的“收不抵支”。养老金每年的收入主要包括三块,一块是来自当年征缴所得的征缴收入,还有一块来自财政补贴,第三块是历史累计结余投资所得的投资收入和利息收入。报告通过测算发现,未来五年,扣除财政补贴的当期结余收不抵支的缺口会持续扩大。具体来说,在不考虑财政补贴的情况下,2018年当期结余为-2561.5亿元,到2022年为-5335.8亿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说,“我们现在的养老保险离不开财政补贴,有财政补贴的情况下,养老保险才能运行,如果剔除财政补贴,恐怕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早已经收不抵支了”。实际上,据查阅由人社部发布的官方统计公报,扣除财政补贴后的养老金当期结余“收不抵支”在2015年就已经出现。人社部公报显示,2015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9341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征缴收入23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基金总支出25813亿元,比上年增长18.7%。也就是说,扣除财政补贴后2015年职工养老金的收入只有24625亿元(含征缴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比全年的支出少了1188亿元。这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扣除财政补贴后的当期结余,时隔14年再次出现“入不敷出”现象。上一次出现此种情况,可以追溯到2002年,当年扣除财政补贴后,基金收入比当期支出少了79.6亿元。
  城镇职工养老金扣除财政补贴的当期结余最高的年份在2011-2012年左右,2011年扣除财政补贴后当期结余1858亿元,2012年则为1791亿元,实际上在2014年已经出现了“大跳水”,该年度扣除财政补贴后当期结余仅为7亿元。扣除财政补贴后的养老金当期结余“收不抵支”在2015年就已经出现。作为一项社会保险,中国的养老金制度对财政补助的的依赖日益增强。南都记者比较,2002年-2015年期间,财政补助占职工养老金基金总收入的占比通常在12%-14%左右,也曾有达到过15.39%。而2015年的这一数字则首次突破至16.07%。
 
  到2022年,每4个参保者就有一个不缴费
 
  如何看待当前的职工基本养老金运行压力?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曾表示,首先要增强认识,养老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养老权益的事业,缴纳养老金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应当依法落实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依法征缴,任何人不得随意减免,提前退休,随意压低缴费基数,降低费率提高待遇。“只有这样基金平稳运行,才有保障”。
  《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8-2022》预测,虽然2018-2022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人数将继续保持增长,但参保职工中,2018年每5个人就有1个人不缴费,而到了2022年,则几乎变成每4个人就有一个人不缴费。由此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赡养率(制度内退休人数和缴费人数的比率)不断升高,这意味着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变大。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赡养率为46.5%,超过2个缴费者来赡养一个退休者;而到了2022年缴费赡养率升至51.7%,也就是不到2个缴费者就要赡养一个退休者。
  报告认为,对于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和流动人口来说,频繁的工作变化和跨区域流动是造成中断缴费的主要原因。在海南、广东、北京等地,缴费人员占参保人员的比重只有60%-70%,这意味着大规模流动人口参保未未缴费。“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结合存在着明显的激励不相容矛盾,尤其体现在养老金的便携性方面”,报告指出,对于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来说,在跨地区转移养老金计划时,社会统筹部分的衔接存在一定障碍,对于返乡的农民工则可能意味着缴费权益的净损失。报告分析,中断缴费的还有一个原因在于最低缴费年限要求过低,在目前的规定下,领取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以2013年为例,全国平均缴费年限为25.8年,离欧美国家普遍实行的35年以上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在非正规部门的参保群体中,普遍存在着缴满15年等待领取养老金的情况。甚至在个别地方,还存在临近退休年龄一次性趸缴领取养老金的情况,“这必然给养老金支付带来极大冲击”,报告指出。此外,2016年之前国家并没有出台明确的记账利率机制,通常情况下参保者的账户缴费与1年期的存款利率挂钩,存在着贬值风险,即使是养老金的个人账户也存在着缴费激励不足的问题。
 
  报告建议提升缴费和待遇关联性
 
  报告指出,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还存在不规范之处,表现为个人参保的逃缴、漏缴、中断缴费以及提前退休等现象。同时各地在缴费基数、费率和调待政策上表现出了较大差异,造成地区间不平衡。报告从精算角度建议,有必要规范提前退休现象,并进一步探讨适度提升最低缴费年限以及完善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资格条件,形成全国统一的政策要求,提升制度公平性和财务可持续性。据了解,当前养老金制度中关于缴费基数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缴费基数与未来养老金待遇关联度差,二是缴费基数与退休后待遇调整缺乏关联。
  改革的举措首先是将个人养老金待遇建立在整个职业生涯工资收入的基础上,个人多缴多得、少缴少得,其次可以考虑取消或者削减缴费基数当中与工资脱钩的部分,此外还应该明确待遇调整的机制,目前各地出台的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多和缴费基数、缴费时间长短无关。报告建议,应该建立并明确退休后养老金待遇的指数化调整机制,使参保者能够一目了然其中的精算关联,这既有利于明确对未来待遇水平的预期,也有利于增强对制度的信心。此外,报告也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的“精准”算账是建立在各项参数合理运转之上,应该根据人口、经济社会和基金收支情况变化,进行缴费率、覆盖面、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计发办法和待遇水平等制度调整。“对于一个跨度至少数十年的制度而言,更加需要的是一个整体性的养老金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报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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