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主导是储蓄养老的主要特征,专业服务机构亟需同步发展
作者:   来源: 金融界  2018-04-25

  2018年4月1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人保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5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苏州工业园区和福建(含厦门市)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1年。虽然只在三个地区试点,1000元的门槛略低于预期,但税收递延作为政策的重大突破意义非凡,养老金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将再次助推金融市场的业态新变革,同时催生相关专业服务机构的同步发展。
 
  一、政策突破是个人储蓄养老发展的强心剂
  养老金投资究其本质属于个人财富的跨期投资与储备问题,一二支柱通常是由国家制度进行的强制性跨期配置,而第三支柱通常是个人自愿行为,由国家通过政策或制度给予鼓励与引导。养老体系三支柱模式是国际上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惯用的模式,第一,二支柱旨在实现收入替代功能,第三支柱旨在实现补充养老,提高养老合意水平的目的。目前,我国养老体系的三个支柱发展极不平衡,第一支柱占比大,第二支柱弱,第三支柱缺失。而此次五部委联合发的《通知》正是国家为建立发展第三支柱储蓄养老的重要制度安排。此前,证监会发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在某种意义上实现了储蓄养老的产品端拉动,而此次通知则是储蓄养老的正面推动,符合国际惯例,采用税收递延及优惠,采用EET模式,长期封闭(退休方可提取)完全匹配养老金长期资金属性;同时,一人一户,具有可携带性,在形式上类似美国的IRAs账户,虽然1000元的门槛低于预期,但是税收递延作为政策的重大突破意义非凡。
 
  二、产品主导型将是第三支柱储蓄养老的主要特征
  产品主导型(或称产品选择型)对应于集中管理型(企业主导型),我国企业年金采用的就是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由企业委托企业年金受托机构,集中管理企业年金账户基金,受托机构代替个人制定基金投资决策,向所有缴费人支付相同的投资回报,缴费人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机构制定投资决策,要求受托机构拥有很强的专业投资优势,即资产配置能力,在此集中管理下,企业年金资金的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但是缴费人也因此而失去了承担高风险获得高收益的机会。而第三支柱储蓄养老,由个人缴费,自行决定缴费金额,缴费人可根据自己风险偏好自主选择产品(产品需要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目前相关的产品指引还未出),同时自行承担风险,因而属于产品主导型。产品的质量、丰富程度、风险匹配度等等决定了个人储蓄养老市场的发展深度与广度。
 
  三、产品结构优化和长期资金的稳健投资要求金融业态新变革
  产品主导型的储蓄养老与企业主导型的企业/职业年金在投资逻辑与流程上大不相同,产品主导型下,投资管理人位于最上端,其职责是根据自己的专业投资优势发行、成立并运营管理好符合长期资金性质的、自己最擅长的产品,由储蓄养老缴费人自行投资。在此逻辑下,金融业态需要迎来新的变革,这个变革不仅仅局限在保险业,而且延伸到银行业、证券基金业等整个金融业态。试点初期产品发行方为保险公司,未来将延伸至整个资产管理机构。对于整个资管行业来说,对应于储蓄养老需要的产品结构优化和长期资金的稳健投资是其最基本的变革要求,也是资管行业转型升级的契机与动力。除此之外,可以预见到的就是FOF的大力发展。
 
  四、储蓄养老的个人谈判能力弱,因而专业服务机构必须同步发展
  前面提到,我国企业年金采用的是企业主导型,委托人是企业、盈利的企业,绝大多数是央企、大企业,在年金管理运作中,是机构作为甲方代表,其谈判实力将远超个人储蓄养老中的缴费个人。另外,同样是跨期储备和投资问题,当个人作为企业年金计划的参与人时,基本不需要自己参与决策,而在储蓄养老体系中,个人作为缴费主体同时又是投资主体,既要面临如何跨期储备,即缴费多少?又要面临如何跨期投资,投什么?对于非专业的个人来说,既面临双重困难,又不具备谈判能力,倘若要储蓄养老体系能健康、有效且可持续发展,相应的专业服务机构必须同步发展。
  1、跨期资产的储备与投资需要专业的养老金顾问予与指导
  “养老”强调跨期,让投资者理解其长期属性的特点,将投资行为引导为年轻时合理投资金融资产,年老时适当置换出资产,以满足退休后的合意消费水平。道理说起来容易,但是对于不专业的老百姓(603883,诊股)来说,做起来太难。如何缴费,什么时候开始缴费,缴费多少,如何投资,风险资产如何匹配,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如何,个人的生命周期特点如何?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都需要考虑,制定科学合理的养老规划需要专业的养老金顾问进行专业指导。养老金顾问业务的发展亟待同步。
  2、独立、客观与公平的第三方评价将有助于培育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个人储蓄养老的投资效率
  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需要对储蓄养老的投资产品进行客观有效地评价,为储蓄养老的缴费人或养老金顾问提供公正有效地投资选择依据。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需要对储蓄养老的服务机构进行评价,为储蓄养老的缴费人进行用脚投票提供选择依据。这样不仅有助于培育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而且可以提高个人储蓄养老的投资效率和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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