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每年投入逾20亿元鼓励城乡居民参保
作者:   来源: 羊城晚报  2021-08-19


  城乡参保居民注意!广州每年将投入20亿元鼓励城乡参保,这意味每人最高可享2.16万元政府补贴!818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年61日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式实施,政府每年专项安排逾20亿元给予补贴资助。

  记者梳理发现,《办法》主要通过三个变化切实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调整提高缴费(补助)标准,实行“双补贴”鼓励多缴多得。

  广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广州实行“双补贴”鼓励多缴多得,每人最高可享2.16万元政府补贴。广州将参照职工养老保险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的模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自主缴费、村集体适当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后,按规定享受相应政府补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满60周岁且缴费满15年时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据了解,从今年61日起,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均设七个档次,年缴费标准调整为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

  与此同时,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出资发放,目前标准为237/月,今后还将按照国家和省部署稳步提高;其中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1年,月基础养老金再加发6元。

 

  ●提高政府代缴标准,发挥社保兜底作用。

  除了“双补贴”外,广州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5类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将由政府出资按年标准360元代为缴纳个人缴费,给予基本的养老待遇保障,让困难群体安享晚年生活。

 

  ●创设提档缴费,促进待遇平稳衔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允许一次性提高原缴费标准并享受相应政府补贴,促进待遇水平合理提升。参保人可在202212月底前,选择《办法》中更高档次缴费标准,一次性提高原来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差额,更好提升退休后养老待遇水平。尚未领取养老金的,提高的缴费(补助、补贴)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办法》实施前(202161日前)已领取养老金的,提高的缴费(补助、补贴)全部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重新核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新标准发放。

  提醒注意的是,正在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要在今年9月底前按新标准申报202161日(《办法》实施之日)后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为方便群众办事,对没有按时申报的,默认由社保系统将按就近就低的原则衔接到新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原缴费标准的,可在今年9月底前申报,也可暂按衔接标准缴费,202212月底前按规定一并办理提高原缴费标准,缴交差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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