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保险市场亟待开发
作者:   来源: 河北日报  2021-11-11


  为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险需求,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鼓励支持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60岁以及以上人口达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老龄人口再创新高。老年人是一个最需要借助商业保险提供保障的群体,尤其像中国目前的状况,老年人的晚年保障将会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据了解,目前全国老年险种几乎为零,绝大多数险种的参保年龄控制在60岁至65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以购买的产品看似不少,包括寿险、年金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多个品种,但是大多数保险产品只是在普通产品的基础上放宽了投保年龄和投保条件的限制。而且,目前比较受老年人欢迎的保险产品主要是意外险和健康险,但是受老年人群体风险发生率较高的影响,这两种产品均呈现出年龄越大保费增长越快的特点,特别是健康险,同样保障金额的保险产品,老年人保费有可能达到中青年人的十倍。

  此外,身体状况欠佳的老年人无法顺利通过核保,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产品。总之,市场上真正考虑到老年人身体状况、风险特征、支付能力等量身定制的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较少。这很大程度上源于保险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不够,产品创新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因素。

  一位保险公司管理层人士坦言,保险公司不是福利机构,有风控条件,年龄限制是非常基础的投保要求。市面上针对老年人的重疾险非常少,在55岁之后,重疾险几乎买不了;医疗险、定期寿险65岁以后也基本买不到。

  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老龄化的问题已经不单单是家庭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问题。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鼓励支持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投保年龄上限,加快满足7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科学厘定产品价格,简化投保、理赔流程,积极开发适应老年人群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加强老年常见病的研究,加快开发老年人特定疾病保险。

  业内人士表示,老年人专属产品需要面对更多的“非标体”,带病投保是普遍需求,社保远不能解决沉重的医疗压力,还需要商业健康险来助力。以目前老年人保险市场情况来看,我国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仍然不足,保费与保障水平之间杠杆率不高,带病老年人难以买到适合的产品。

  伴随老年人风险保障意识的逐步增强、购买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国家推进新医改顶层设计等因素,保险业发展定位开始聚焦健康和养老,相关保险产品发展得到重点支持,保险业应大力发展并尽快解决老年人保险市场需求。

  在目前市场情况下,业内人士建议,老年人可以优先购买意外险,以应对跌倒坠落等突发事件,最好包含意外骨折住院津贴和意外骨折疗养津贴等。没有投保终身重疾险的老年群体,也可以考虑投保消费型防癌险产品。防癌险是专门针对肿瘤疾病的险种,保障范围较重疾险窄,保费也相对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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