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仪征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标准
作者:   来源: 中国仪征  2016-06-17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仪征市从2016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困境儿童保障、城镇“三无”老人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城市低保保障金按月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按季度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7272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金由市财政和民政部门按季度下达经费指标,由各镇(办事处)民政办或敬老院统一管理使用。针对困境儿童,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90元,社会散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除机构供养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保障资金由市民政、财政部门按季度直接打卡发放到个人账户。城镇“三无”老人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240元,集中供养城镇“三无”老人保障金由市财政和民政部门按季度下达经费指标,相关镇(办事处)民政办或福利机构统一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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