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60周岁以上老人每年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作者:   来源: 华商报  2016-08-10

  8月8日,市长李明远主持召开渭南市政府2016年第13次常务会,其中,《渭南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获原则通过,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届时,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在渭南用手机每月将有20元本地通话优惠。
  据了解,《办法》所称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其中,县级以上政府老龄工作机构,应为户籍在本行政辖区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
  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在渭南市享有多项优待服务,包括:免费进入收费的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等;在城乡各类医院就医,可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免费使用收费公厕;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对老年人每月给予20元的本地通话费优惠;免交50%的老年大学学费;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免费办理再婚登记工本费;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办法》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检查,并提倡再婚老年人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
  同时,《办法》规定,司法部门应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其中,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给予免费,特别是70岁以上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无赡养和抚养人,赡养人和抚养人没有赡养或抚养能力,重点优抚对象等三类老年人去世,应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该《办法》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虐待老年人或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情节较严重,给予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撤职或开除。
  “每个人都有老的一天,帮助好老年人,也是帮助我们自己。”李明远说,办法施行后要严格实施,并要鼓励养老产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兴办的养老产业,这两条路都要走好。”
  除《办法》外,常务会还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渭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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