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俄罗斯和智利三国养老保险模式比较分析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各国政府正积极通过养老保险制度来消除个人的老年生存危险。瑞典、俄罗斯和智利三国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同样强化政府的干预。国际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总的来说有两种思路:结构性改革和制度性改革。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俄罗斯的养老金法案确定了国家社会保障原则,由于实施了商业性的基金管理模式,智利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一直是一枝独秀。
随着人类寿命的普遍延长,人口老龄化的危险正由个人的老年生存危险逐步扩展为一国的社会危险,各国政府正积极通过养老保险制度来消除个人的老年生存危险,进而消除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些不利因素。虽然自养老保险制度创建以来,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治社会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其制度模式一直在变化发展之中,但是在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之后,各国普遍都感到原有养老保险制度对财政支出的巨大压力,纷纷对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了改革的措施。
 
改革的两种思路
国际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总的说来有两种思路:结构性改革和制度性改革。
实施结构性改革的国家主要是欧美以及东亚的日本等经济发达、社会保险体系也发达的国家。结构性改革有两种措施:
1)开源节流。开源的主要措施有:扩大缴费基数、提高缴费率、开征收益税和增加税收项目等。节流的主要措施有:提高法定退休年龄、限制提前退休、降低替代率、改变计算基数、严格领取资格和调整指数化调节机制等。
2)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就是从原先的只有一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转变为多层次的制度模式。英国、德国、法国、美国、瑞士、日本等都是走的这条路。法国在1972年就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强制性补充养老保险计划,近期又决定在法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划和强制性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之外再建立一个志愿性的个人储蓄计划,从而形成三个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
制度性改革实施制度性改革的国家主要是东欧经济转轨国家、拉美国家以及东亚国家及地区。东欧经济转轨国家的改革也有部分属于结构性改革的范畴,如实施养老保险金指数化调整、严格保险金支付条件、加强保险基金的征集与管理等。但是从根本上来说,东欧经济转轨国家的改革主要还是属于制度性改革。
 
瑞典养老金改革方案
瑞典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基本养老金享受者为全体公民以及适应互惠协定的外侨。基金由企业和政府承担,职工则不承担。基本养老金为退休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每个退休者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是相同的,与退休前的工薪水平无关。补充养老金则是一种与收入有关的资金积累型养老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通过特种税收的方式收取。对那些无权取得充分补充养老金或只能取得部分补充养老金的退休者,则通过一般补助金给予社会基本权益的补偿。
1994年6月瑞典议会定下了改革的基调,具体的政策举措在后来陆续制订,实施日期定为1999年1月。
新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为每个工人建立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人账户,一个是由瑞典政府代表个人管理的名义个人账户,另一个是个人账户。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税率也作了微调,从原来的19%降低到18.5%。个人和所在的企业各承担一半,即9.25%,然后在上述两个账户之间分配。
在新体制下,政府为每个工人建立一个名义上的账户,记录工人的缴费历史,然后等工人到退休年龄时,政府按照名义账户上的积累,根据通货膨胀和工资的增长状况,确定和安排工人的退休年金。实质上,工人的这个账户上是没有钱的,因为他们所缴的税款都按现收现付的形式支付给退休人员了。所以,冠以“名义个人账户”的名称。由于按名义个人账户计算工人退休后的受益年金,所以,工人工作的时间越长,其所得的年金将越多。这种改革的目的就是鼓励工人多工作,提前退休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瑞典法定的退休年龄是65岁,新的制度允许工人61岁就退休,也允许工人工作到70岁。
此外,新制度下18.5%的税率的小部分(2.5%)将进入个人账户,这个账户是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金制的部分,这部分资金将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到工人退休时,其账户资金的积累再转换成年金,供工人退休享用。为此政府专门成立了管理该项基金的机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局(PPA,thePremi鄄umPensionAgency)。通过制定严格的个人账户管理规则和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的途径,工人就可以将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投资到规定的五大类低风险低回报基金。工人也允许在五大类基金间转换,但要支付管理费用。如果工人没有选择购买这五类基金,留在账户上的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局也会支付一定的回报。个人账户上的资金由于采用基金制的运作方式,所以可以以遗产的形式继承给相关的受益人。
在瑞典,几乎所有的工人都有职业养老金。在新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前,这些不同的职业养老金都是依照规定受益制形式计发工人退休后的养老金受益,而新的养老金制度规定,除了政府的名义个人账户仍然依照规定受益外,其他所有的养老金都依照规定缴费制的形式计算未来个人养老金受益,使得各类个人养老金的管理、计算和发放与个人账户一致。
工人被允许另外占工资2.0%至4.5%的资金作为职业养老金存入个人账户,这样职业养老金和私有化了的政府养老保险计划中个人账户之和的比例已经达到占工资的4.5%至7.0%左右。
养老保险模式的转换需要一个较长时间,亦即1934年以前出生的瑞典公民依照现行制度领取养老金,1954年以后出生的公民则完全适用新制度。对于中间阶段出生的公民,则采取了一些相应的调整性改革措施。
 
俄罗斯养老金改革方案
前苏联的养老制度是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并因此而发展起来的,属于一种由国家大包大揽、统一筹资并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广大劳动者免于缴费而普遍享有的社会福利制度。俄罗斯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在经历了两个阶段的艰难探索之后,目前初步建立了“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该体系中不乏创见之举,但目前也面临着诸多困难,改革前景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1990年通过了养老金法案,确立了国家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该法案以市场经济为立法基础,旨在建立起同市场经济原则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养老保险同国家预算相脱钩,通过俄罗斯联邦预算外自治养老基金(PFR)进行管理;养老金给付水平由法律规定,政府、劳资双方以及养老基金之间的任何协议都无权改变法律规定;国家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给付额根据参保年限和工资水平确定;PFR的基金除了给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之外,不得挪作他用,基金日常开支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但是这些规定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在社保领域的许多方面依然沿袭前苏联的那一套。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了各种问题,首先是工人退休后的养老金给付水平很低,在近年来俄罗斯的高通胀水平下,工人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无法维持,同时过高的缴费率也使雇主尽可能压低工人工资,并想尽办法逃避缴费;再加上养老负担轻重不均、财务机制运作不畅、养老给付忽视缴费贡献大小等诸多问题,政府只能被动面对各方面指责。
1995年俄罗斯政府采用了世界银行的“多支柱”养老保险改革思路。1997年,俄罗斯政府将养老保险改革的思路重新加以调整,部分基金制呼之欲出。新版本的养老保险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强制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三个支柱。
其中,属于第一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险其实就是政府的救助措施。第二支柱的强制养老保险包括两个部分,即现收现付部分和基金制部分。前者采用名义规定缴费(NDC)账户形式,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和企业缴费(2002年企业缴费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4%),后者则采用规定缴费(DC)账户形式,资金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缴费。基金制部分缴费比例逐渐上升,从2000年占工资总额的1%逐渐达到2010年的8%。最终基金制部分应与现收现付制部分平分秋色。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个人账户的资金(包括DC和NDC)可以用来购买商业年金保险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为了应付潜在的人口老龄化压力,改革者不直接延长退休年龄,而是减少男女退休年龄的差距,从而逐渐修正女性精算因子,利用调高替代率的手段鼓励女性晚退休。作为第三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则采用了基金制,使职工在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之外,可以根据个人偏好,通过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灵活调整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为了进一步鼓励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俄政府将采取一些税收减免措施。
 
智利养老金改革方案
智利是拉美国家中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1924年,智利建立了旨在对不同部门、职业的劳动者提供经济保障,以基金制为运行机制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制度规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企业和职工三方共同承担,政府则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并在职工退休之后提供一定的养老金。但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政府财政补贴日趋严重等一系列问题,这一养老保险制度难以为继。
1973年皮诺切特军政府上台以后,强行推动实施了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根本性改革,于1980年开始实施的新的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特征是个人账户和私营化经营管理。在财务机制上,该制度是完全的基金制,个人的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退休后的待遇也完全取决于个人退休账户的积累额和投资收益。考虑到新旧模式的过渡问题,智利政府规定,198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一律进入个人退休账户计划,而对原有社会保障体制下的职工则采取志愿的原则,可以选择是保留在原有体制内还是加入新的个人退休账户计划。若选择加入个人退休账户计划,政府通过发行认购退休债券的方式承诺其在原有体制下积累并应享受的社会保障权益。智利的新的社会保险模式的运行取得了非常好的结果。在改革前的20世纪70年代,即使企业的缴费率达到76%依然入不敷出,而在1980年缴费率就降到了33.25%。而且由于实施了商业性的基金管理模式,智利的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一直是一枝独秀。在欧美国家由政府主管的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是负数或只有极小的收益时,智利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在改革后的最初10年,年平均收益率达到13%。智利改革成功后,秘鲁、阿根廷、哥伦比亚、乌拉圭、墨西哥、玻利维亚、萨尔瓦多等拉美国家都参照智利模式进行了改革。
 
(来源:向日葵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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