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农村养老中的文化建设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04亿,其中70%居住在农村。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养老事业承受的压力不言而喻,其发展的紧迫性也显而易见。

  农村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会反作用于农村事业的发展。因此,在农村养老事业中,文化因素不可忽视,特别是孝义文化和老年精神文化体系的建设,更是对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有重大作用。

  一、农村养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农村养老可以大致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形式。目前主要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这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一种养老方式,它的特点就是以血缘和亲情作为根基,以强烈的道德感和责任心为约束。

  农村养老中的另一种方式是社会养老,从总体上来看是家庭养老的辅助手段。它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及社会化的制度来进行养老。主要包括农村“五保户”制度、最低生活补助制度、农村养老院养老、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和养老储蓄等。社会养老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制度性强,社会力量参与广泛,比家庭养老更有保障。

  但是,就目前而言,这两种养老模式都存在很多不足。在家庭养老方面,首先是城市化对于农村社会的巨大冲击。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对老年人的责任,只能实现单纯的物质照顾,而情感支持不足。其次,家庭功能因其规模的缩小而弱化。随着人们生育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家庭逐渐向核心家庭转变,家庭成员的减少使家庭无法分担更多的养老功能。再者,传统孝文化正不断遭受各种新思想的冲击。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伴而来的各种效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流入农村社会,使其义务意识不断淡化。在社会养老方面,受农村传统孝义观念的影响,子女一般不愿意让父母入住养老院,因此各种农村养老院的入住率很低。甚至在经济条件落后的地区,基层政府根本无力修建敬老院,社会养老无从做起。另外,各种形式的养老基金和养老储蓄金,在农村的推行非常有限,“养儿防老”观念盛行的农村,没有积累养老基金的习惯。

  对于两种养老方式的特点和不足,文化可以作为一种外力介入其中,不管是农村社会的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文化形成的强大的制约力和凝聚力都能对其产生影响。

  二、农村文化发展现状。农村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由此相伴的文化意识形态也表现出很大的保守性。在此方面,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解释。从“乡土本性”到“文字下乡”,从“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到“差序格局”,从“礼治秩序”到“无讼”……无一不呈现出深刻的文化烙印,可以说,传统渗透到了农村生活的点点滴滴。当前的农村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和民俗风气虽然受到城市文化的冲击,但其根深蒂固的“乡土”内涵仍未发生变化。

  尽管根基还在,但农村文化建设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子女责任意识淡薄。城市观念的冲击,使子女更多地关注自身的发展。

  第二,由于农村经济水平的低下,基层政府和村委干部的着力点集中于经济建设上,对于农村文化需求长期忽视。

  第三,农民缺乏自发的组织能力和自我激励机制。小农生产方式的分散性使得农民缺乏相应的组织力和协同力,其自身对精神文化生活渴望的理想和当前文化生活的现实相矛盾。

  第四,文化资源的长期匮乏。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村民及干部漠然的态度,使得农村文化建设既缺乏内生力,又缺乏外动力。

  因此,从农村养老事业的长期发展来看,文化建设需要大力完善。

  三、文化建设对农村养老的影响。就历史和现状来看,文化建设对农村养老事业的作用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孝文化和老年精神文化。其作用可以通过以下两个实例体现:

  1、家乡传统民俗对当地养老事业的促进作用。以江苏省宝应县小官庄双闸村为例,有25000多口人,以青壮年劳动力居多。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老人逐渐增多,截止到目前,老年人的数量已经占到村里人口总数的30,并且呈加重趋势。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该村的养老方式完全是家庭养老。虽然家庭无法在老年人的医疗、娱乐方面提供更多支持,但能维持其日常生活水平,村内的养老事业呈现出平和稳定的态势。这种现象很大程度上源于村子深厚的孝义文化积淀。首先,村子具有悠久的历史,古人的孝义作为一种传统代代相袭。家庭养老被视为子女理所当然的责任,年轻子女若有弃老、虐老的行为,会遭到全村人的指责。即使是近年来,农村进城务工人数日渐增多,高等教育的发展使一些人走出村庄,定居到城市,但他们都会定期给家中的父母寄生活费,或者把父母接到身边共同生活。其次,村子民俗尤其注重孝义。比如,遇到闰月的年份,女儿要为父母买鞋,意为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66岁,出嫁的女儿要赶回娘家,给父母送块肉吃;家里的老年人去世,孩子要在村里每一家长辈前跪下,意指老人已逝……这些民俗,都蕴含着深厚的孝义传统。虽然改革开放后,其形式相应的简化,但是,孝义深深扎根于一代又一代的村民心中,已经从最初的制约力演变成一种自然的行为模式。

  通过上述事例,可以看到孝义文化的重要性。在人口老龄化和家庭规模日趋缩小的新形势下,面对家庭养老所面临的养老资源不足,养老观念偏差和养老保障不稳定等问题,孝文化的弘扬是必要的。

  2、宝应老年文化建设对老年人的作用。江苏宝应老年文化建设做出了出色的成绩,其中,宝应县小官庄村老人协会是农村养老事业一大亮点。

  该老人协会是主要有以下作用:第一,给老年人提供交流的机会。小官庄村有100多位老人,老人协会找了一间房子,作为村里老人聚会交流的场所,老人们心情舒畅了很多。第二,定期开展一系列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如看戏、唱歌(歌)、跳舞等。第三,关注并参与村里的红白喜事,证明老有所用。借助老年协会的文艺队,凡是本村邻村的喜事,都会赶过去唱歌跳舞,表达祝贺之意;遇到白事,老人协会的代表会过去慰问一番。第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性事务,如调解矛盾,每天排班清扫村里道路。第五,尽可能地开发一些能盈利的福利性事业(如手工艺品等),使老年人也有能力参与市场,获得成就感。第六,协助村里修订完善村志。村庄是中国大部分群体生活的载体,是有历史和记忆的,不管现代化工业化到什么地步,村庄不可磨蚀。

  老人协会成立后,村里的老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当地的老人们对晚年生活感到很满意,极大地促进了村里养老事业的发展。

  从上述事实我们可以看出,农村老年群体自身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对于农村文化的分散性和隐匿性特点是具有独到认识的,尤其是农村老年群体,其文化需求长期被忽视。针对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现状,应该大力挖掘农村文化的潜力,发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

  总之,养老问题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老年人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奉献给家庭和社会,有权利幸福安康地度过晚年的生活。同时农村养老又有其特殊性,当前占绝对优势的家庭养老,不仅仅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的法制表现,更多的是农村孝义道德的体现。农村文化在农村养老中发挥的作用不可估量,因此,国家和社会应给予全力支持,不仅要投入财力,还要完善其他相关的配套机制,动员各级政府关注基层文化建设,弘扬孝义文化,重视老年精神文化,使文化因素越来越多地推动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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