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有哪些以房养老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20世纪后,欧美各国逐步开始老龄化,由于有经济实力的支撑和西方居家形态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国家养老对策的共同之处是依赖“社会养老”功能:在社会保障体制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同时,由于政策、理念、运作方式的差别,国外的以房养老模式比中国更容易推进,发展得更成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解决我们的养老困境,不妨看看别的国家都是如何做的,有何可借鉴之处,或许,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

美国:对象为62岁以上老年人,“倒按揭”
据了解,许多美国的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为养老买房子,把富余的部分出租,用来“以房养老”。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还推出“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
    美国的“以房养老”主要有三种形式:一、联邦政府保险的倒按揭贷款;二、由政府担保的倒按揭贷款,这种贷款有固定期限,老年住户须做出搬移住房及实施还贷计划后才能获贷;三、专有倒按揭贷款,一般由金融机构办理,发放贷款的机构与住户同享住房增值收益。
 
加拿大&新加坡:老人去世后,房子“剩余价值”折现给继承人,风险小
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年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至30万加元之间,只要不搬家、不卖房,房屋产权人不变,可一直住到享尽天年,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这种模式风险较小。
 
日本:“以房养老”非常普遍,不动产现金化,老年人生活品质提高
    以房养老”也非常普遍。日本养老产业专家、阳子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裁鞠川阳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即倒按揭)适用于55岁以上的高龄者,这种贷款不需要还债,在贷款人死亡时房子会被处分作为还债的资金。日本的高龄者族群持有日本全国个人金融资产总额的一半,而房地产的市值相当于金融资产的两倍。如果能够把不动产变现,对于高龄者来说,的确是提高生活品质的好方法。倒按揭就能帮助高龄者把不动产现金化,平衡其退休后现金收入少的问题。”

 

     (来源:雅虎家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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