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构建“9073”养老服务模式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昌吉州从200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止2012年底全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3%,并以每年4.5%速度递增,老龄人口比例高于全疆2.37个百分点。全州老龄人口呈空巢化、高龄化、家庭小型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昌吉州老龄工作“十二五”规划将构建“9073”养老模式纳入工作规划,提高到重要工作日程,提出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实现“9073”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即90%的老人依靠居家养老、7%的老人依靠社区养老、3%的老人依靠机构养老。近年来,昌吉州按照建设“五个昌吉”的要求,积极探索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养老服务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党政主导。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为解决阻碍老龄工作健康发展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经党委、政府经过反复讨论,通过了《自治州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将公办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保障经费纳入预算,并将福利彩票的50%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养老服务补助政策。州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自治州关于鼓励投资、消费、创新,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奖励办法》,鼓励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托老院和老年幸福互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将老龄工作纳入综合目标和城市整体规划,为自治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三是加强了老龄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昌州党发[2006]6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昌吉州老龄委目前已在全州建立了州、县市、乡镇、村居(社区)老龄机构四级工作网络。州老龄委办公室为正处级设置,内设3个科室,人员编制由最初的6名增加到现在的11名。县市老龄工作机构保持相对独立,专职副主任享受正科级待遇,各县市老年人口在1.5万人以上的配备5—7名老龄工作人员,不足1.5万人的配备3—5名老龄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工作用车和工作人员全部到位。
  四是加大老龄事业的投入。州财政继续把老龄工作“五项”经费(老龄事业费、老年教育经费、老年活动经费、助老工程费、高龄老人补贴)列入了财政预算。老龄事业经费州级由老年人均2元提高到5元,县市由老年人均3元提高到10元,州县两级财政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各县市都不同程度增加高龄老人补贴和专项活动经费。
  五是深入开展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有重点地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形成了《昌吉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调查报告》、《昌吉州“空巢”老人家庭状况调查报告》、《自治州城镇社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调研报告》和《自治州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工作调研报告》、《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调研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从不同角度反映自治州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问题,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六是积极引导、扶持养老机构建设。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市场推动”的原则,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机构养老,以项目资金投入为主,积极兴建养老院和福利园区。2013年州老龄委采取重点扶持,以点带面的方式,加快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加快街道和乡镇人数在1万人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助餐点及老年活动场所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解决就近养老问题。各县市老龄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有效利用新建社区、弃用农村文化室、学校、村办公室等闲置房屋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老年活动室等。
 
  二、取得的成绩
  一是完善服务保障,推进居家养老。目前,全州新建、改扩建福利园区5个,养老机构35家(农村敬老院19家、社会福利院5家、老年公寓11家),共有床位2661张,入住老人1200余人,入住老年人占全州老年人总人口的0.7%。2013年州老龄委采取重点扶持,以点带面的方式,加快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全州重点打造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站、室)71个,到年底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0%以上。加快街道和乡镇人数在1万人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助餐点及老年活动场所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解决就近养老问题。全州各级政府2012年投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250多万元,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资金75.7万元。各县市老龄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有效利用新建社区、弃用农村文化室、学校、村办公室等闲置房屋建设居家服务中心、日间照料站、老年活动室等。
  二是建立为老服务平台。建立“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信息库”和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各县市城镇社区绝大多数将三分之二的办公场地提供为老服务,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州30%的社区利用“一键通”,使老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多种自己需要的服务。木垒园林社区、阜康博峰社区、昌吉市水电巷社区等开展特色服务;建立社会化志愿服务队伍。采取专业服务与中介、志愿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主要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专业机构承担,社会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一般常规化服务,银龄爱心志愿服务遍及全州城乡。全州共建立七色花、“阿同汗”(金子般的心)等银龄志愿者服务队伍426个,按照不同服务项目,以5-8折优惠,形成常态化服务。在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维权、医疗保健、心理咨询、文化体育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三是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老龄产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中国老年协会 “助老之家” 项目已成立挂牌3家,在昌吉运营一年,服务千余名老年人,效果较好。引进新疆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昌吉市社会福利园区拟打造全疆首个生态养老示范基地,项目正在审批中。部分县市也在积极筹划,引进民营资本兴办老龄产业,发展老龄服务事业。
  四是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完善并得到落实。各县市出台了一系列涉老优待、老年维权政策,全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参观各类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入厕等,2012年,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达1.65亿元,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了90周岁以上长寿老年人津贴,共发放高龄津贴756万余元。阜康等部分县市通过了救助体系方案,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比原来一倍。居家养老试点的困难老人补贴由原来的月60元调整到150元。
  五是关心、支持、规范老年协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倡导文化养老,积极支持老年协会各社团的发展。全州已建成有一定规模的老年活动中心9家,老年活动站(点)556个,老年健身房46个,门球场15个,社区卫生医疗服务站256个。共有老年协会社团625个,每年开展大型10余场、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娱乐健身比赛活动100余场,参加老人达到6000余人,投入活动资金近百万元。形成了 “我锻炼、我健康、我快乐”、“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的各类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经常参加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43.8%。老年人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六是全面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树“孝亲敬老”新风。全州上下积极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为老服务内容,不断扩展老年人优待范围和内容,打造“敬老文明号”品牌工程,树立敬老文明风尚。全州共申报“敬老文明号”单位85个,经过严格考评、审核,州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敬老文明号”单位60个,州老龄委推荐申报自治区“敬老文明号”单位4个。
  七是抓好老年教育事业。按照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开办各类课程,切实做到“老有所学”。全州已成立110所县乡村三级老年大学,在校学员1.1余万人次。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广大老年朋友的广泛欢迎和赞誉。州老年大学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州老龄办抽调2名在职干部、聘用5名公益岗人员负责州老年大学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使自治州老年大学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州老年大学已开办16个班次,开设声乐、舞蹈、书法、国画、英语、电脑等多门课程,每年培训老年学员达到680余人,累计毕(结)业学员18000人次。并被自治区授予自治区级“规范化老年大学”和“先进办学单位”称号,被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授予“全国先进老年大学”、“全国老年大学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昌吉州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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