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组建于1991年元月29日(以下简称军休四所),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69号,邮编:250001,占地面积:19.8亩,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是全额预算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隶属济南市民政局管理,定编26人,经费由中央财政下拨。自建所以来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127名,其中离休干部79名,退休干部48名。在市民政局党委与市安置办关怀领导下,全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政策,以军休干部为中心,亲情服务、真情相助、想军休干部所想,急军休干部所急、帮军休干部所需,做了大量具体实在的工作;工休关系和谐融洽,团结祥和。先后被国家民政部、总政治部授予“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委、省政府两次评为“老干部服务先进集体”;省民政厅评为“文明军休所”、“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先进军休所”;民政局评为“济南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