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认为篆刻不仅是艺术,更是我国的一种独特文化。对我来说,我更把它看作是一种文化。再说我晚年习篆治印,对篆刻艺术和技法本身也不可能有不切实际的奢求。所以,我只是把篆刻作为表达我的志趣、理念、情感的另一种载体和有趣的方式,不仅通过字义来表达,也尽可能通过字形来表达。我国文字的形态,也为这种表达提供了一定的可能。篆刻不仅可用小篆,有时也可用甲骨文、大篆(包括石鼓文、金文),甚至隶、草、楷、行书也可以入印,选择的余地较大。这种观点也许不符合传统篆刻艺术的要求,但作为“另类”篆刻,不知可否得到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