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开庭 该如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作者:   来源: 央广网  2016-10-12

  据报道,河北邢台人庞红军,1953年生人,没有上过学。今年1月,北京77岁的王大爷的家属通过家政服务中心与他达成口头协议,由他负责看护王大爷,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今年6月到7月期间,庞红军多次以辱骂、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虐待王大爷,造成老人前胸部、双上肢等多处皮下出血、淤青等多发软组织损伤。经北京房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大爷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北京房山检察院指控庞红军犯虐待被看护人罪。今天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此案系《刑法修正案(九)》生效以来北京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
  今年5月,王大爷的女儿接到庞红军的电话,说王大爷腰痛,CT检查结果腰凸骨折,老人就不能行走了。庞红军说是墩伤的。邻居还告诉老人的女儿注意下保姆,因为听到家里总有人在嚷嚷,不是老王的声音,而且听到啪啪的打人的声音。王大爷的女儿就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并将安装摄像头的事告知了庞红军,谁知当天晚上就看到了老人被虐待的情景。录像中,庞红军用力推搡老人问他是否起床,在抱老人坐到轮椅上过程中,用力抡老人胳膊。老人坐下后,训斥老人吃药,还老人扇耳光。在公安机关对王大爷进行询问时,王大爷说庞红军经常打他,骂他。王大爷的女儿出庭作证,证实从3月开始,庞红军就跟王大爷发生了争吵,说王大爷吃药喝水慢了,庞红军就大吼大叫,她当时还好言好语劝说父亲和保姆,安监控的事是提前告知庞红军的,没想到在明知有监控的情况下,庞红军还殴打自己的父亲。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被告人没有异议。
法院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一审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被告人庞红军有期徒刑一年。法院同时判处禁止庞红军从事看护工作三年。
 
  遇到类似问题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检察官分析,近年来,幼儿园老师虐待小朋友、福利院虐待老人的事时有发生,部分案件虐待手段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对儿童、老年人等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心理造成严重的伤害,但往往由于伤情构不成轻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而刑法规定的虐待罪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而且如果未达到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告诉的才处理。这种情况下,往往给予的是行政处罚、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不能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益。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弥补了法律漏洞,将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加强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办理本案的北京房山检察院检察长孙玲玲也提醒公众,选择家政服务时,要到正规家政机构选择有相关执业资质的从业人员。检察官还提醒,独居老人需要关爱,儿女们应常回家看看,多了解老人生活情况,一旦发现类似虐待问题,要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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