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业主卖房养老,不料却进了中介设的局
作者:   来源: 金羊网  2018-07-11

  7月10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行业纠纷与投诉处理报告显示,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协会受理投诉19宗,其中部分与中介诱导当事人签订合同有关。
 
  中介欺骗签订佣纸,业主维权对簿公堂
 
  罗老先生因年事已高,打算出售在广州的物业回老家颐养天年。基于A中介公司经纪人小李热情接待以及该公司的品牌形象,遂委托小李放盘出售。2016年9月,罗老因身体原因回老家养病,在此期间小李亦多次致电罗老,讲解房屋放盘情况。2017年1月,小李告知罗老有买家愿意出资购买。出于对小李的信任,罗老在未与买方见面沟通的情况下便先单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意以32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小李告知罗老,买家要用其中的20万请中介承包交易税费、中介费、差旅费等,他会让买家签订合同后先支付20万给罗老,罗老再将其中15万转给他。罗老按小李的要求转账成功后,李某又以其他理由让罗老签了15万元的《中介服务确认书》。为了协助买家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罗老从老家赶回广州,并与买家见面,在交谈中才发现买家已支付9万元的中介费。
  为了不违反合同条款的约定,罗老与买家完成交易后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撤销该确认书,并退回15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定A中介公司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罗老签署《中介服务确认书》,故判决撤销《中介服务确认书》,并要求A中介公司返还15万。
 
  签订确认书明确服务内容
 
  本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通过对A中介公司及经纪人小李的质证,认为A中介公司及小李证词前后矛盾,庭审过程中A中介公司及小李辩称:20万是用于弥补另一名买方的损失。
  但罗老提供的录音证据显示,在签订合同前,确实有另一名客户交诚意金确认购买,但该客户最终未能签订合同,并不需支付任何费用,且法院确定房屋交易价格为320万,并非中介所说房屋交易价300万、另有20万元用于弥补其他损失。其次,A中介公司对于与罗老签订的21.5万元的高额中介服务费未作特别说明,也无证据显示罗老同意支付。加上买方要支付中介费9万元,中介公司所收取的中介费共高达30.5万元,接近合同成交总价的10%,与当前的市场一般交易习惯相违背。因此法院作出了A中介公司是通过欺诈手段骗取罗老签署《中介服务确认书》的认定,判决撤销罗先生签订的《中介服务确认书》及要求A中介公司退还15万元中介服务费。协会提醒消费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中介服务确认书》时,应明确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中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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