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公寓”为幌吸金3216万元
作者:   来源: 新法制报  2022-07-22

  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非法吸收411人资金共计3216万元。近日,九江市浔阳区法院一审宣判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罚金200万元,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江西蓝月谷度假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蓝月谷公司),在瑞昌市投资建设了蓝月谷老年活动中心项目。该项目自2013年开始动工。2017年,因资金链断裂,该项目停工。

  为了筹集资金,蓝月谷公司的负责人何某便以办理蓝月谷老年公寓会员,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在九江市浔阳区租用了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宣传“蓝月谷养老公寓”。

  何某的宣传声称,只要投资这个养老公寓,不仅可以享受消费折扣,还可以有养老补贴。与此同时,蓝月谷公司的工作人员邀请大家现场参观。因为该养老公寓工商注册手续齐全,工作人员又称其背景和资金实力雄厚,引得不少老年群体纷纷投资。

  经审计,江西蓝月谷度假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何某向张某某、伍某某等411人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321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光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单位江西蓝月谷度假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何某光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单位江西蓝月谷度假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何某光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向集资参与人退还了部分吸收的资金,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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