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东明县广泛开展“3•15”消费者维权宣传周
作者:   来源: 东明县老龄办  2017-03-16

 
    今年“3·15”是第35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各行各业对社会弱势群体消费的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东明县老龄办联合县司法局,组织东明县“东明银龄”志愿团80余人、分五个小组,从3月13日起至3月19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3·15”维权宣传周。具体活动方法是: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物注意事项》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银龄安康工程”的有关内容、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社会弱势群体尤其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与维权意识。二、真正为社会弱势群体尤其老年人解难事。东明县秉承全心全意为社会群体消费者服务的活动宗旨,以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生活质量,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纠纷、缓和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依托老年维权示范岗(站),在东明县万福公园广场、县庄周文化广场、县火车站、县老年娱乐场所等人群集中的地方为咨询人员现场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尤其老年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由于年岁的增长,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都较年轻时发生了变化,老年消费者在消费维权能力上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活动中,向他们讲解有关商品服务知识,树立品牌意识,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让老年人事前明明白白消费,执法部门遇到老年人投诉时,要以爱心、热心、耐心、细心予以妥善解决,消除消费矛盾,加强老年人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费维权网络,以最快捷的方式受理老年人消费申诉举报,与法律援助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利用法律援助制度,无偿为符合条件的老年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一个宽松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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