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召开老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学术研讨会
作者:   来源: 广安市岳池县检察院  2016-11-23

  11月12日,广安市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老年人刑事犯罪工作学术研讨会在岳池顺利召开。省老龄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广安市政协,广安市老龄办,广安市检察院,全市各基层院,岳池县政法委、县综治办、县人社局、县老龄办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梅传强、教授李昌林、副教授陈小彪等专家学者,检察日报、四川法制日报、广安日报等媒体记者齐聚一堂,开展学术研讨。
  会议围绕“老年人犯罪防控对策及刑法应对”、“老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及保障机制”两大主题展开,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卿东进、广安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甘文超、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小彪等6名主题报告人分别就我国老年人犯罪原因、从宽处罚的合理性、社区矫正和被害人救济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参会人员针对主题报告进行了充分交流、探讨,为老年人刑事犯罪检察工作机制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理论方向和实践基础。
  会议重点介绍了岳池县院对老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研究——“岳检模式”:一是构建老年人刑事案件“3+3+1”的工作机制,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刑事和解机制和量刑建议三项工作机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利;主要联合法院、司法局、公安局三个部门,共同做好帮教救助工作;岳池县院成立专门的老年人刑事办案组,办理老年人案件。二是通过人性化办案参与社会治理,通过缩短办案周期,实现快审快结;办案中做到“三问三注意三做到”,认识到老年人的特殊性;发挥不起诉的价值,提高不起诉的比例,促成刑事和解,恢复邻里关系;实现公开听证,提高公信力;不定期开展跟踪回访,积极帮扶。三是介绍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建章立制,制定清晰的办案流程,扩大非羁押化和非犯罪化的处理,便宜涉罪老年人参与诉讼,保障诉讼权利,延展检察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省老龄办聂奎处长,西南政法大学梅传强教授、李昌林教授等人先后进行了点评。一是肯定了岳池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二是此次研讨会意义重大,开启了对老年人犯罪研究的新课题,调动了各部门的积极因素;三是体现了“双向保护”原则,对老年犯罪人和老年被害人权利进行了充分探讨;最后提出了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未来发展方向,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关注“空巢”老人合法权益。
  广安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金泉同志作了总结发言。他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广安老年人工作的开展。同时,就下一步全市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高度重视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切实转变老年人办案理念,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的办理,同时,要加强双向保护与矛盾化解的辩证统一;二是加大改革创新,努力探索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机制,推动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专业化,结合党委工作大局,将“脱贫攻坚”与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相对接,加强与职能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三是深化检校合作,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深入推进人员交流,促进老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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