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完善机制畅通老年维权“绿色通道”
作者:   来源: 菏泽市老龄办  2017-03-23

  菏泽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老龄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老年法规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逐步健全社会养老、老年医疗、老年文化教育及老有所为等老年权益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一、建立联动推进机制,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一是市老龄办协调和配合市人大、政协、市政府督查室等多次专题检查和视察老年优待和老年维权工作,确保各项保障权益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其中,市人大连续17年在国际牡丹文化节期间,对公交车、牡丹区、医院等窗口单位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政协连续8年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等。市政府督查室多次就老年人权益保障请将进行专题督查。二是通过政策引导、增加投入、督查调度等方式,建立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为孤寡、贫困、高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和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老服务水平,推动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三是根据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深入开展各种敬老助老活动。如扎实开展老有所为活动,引领和鼓励菏泽花冠银龄爱心志愿团先后在开发区、牡丹区等成立了分团,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居家养老、文体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关心下一代及《老年法》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加强老文化建设,积极协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为老年活动场所捐钱捐物,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菏泽市十大孝星及十佳老人评选表彰活动等,深入开展戏剧敬老、电影敬老和图书敬老活动。
  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集中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市老龄办积极协调市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通过建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维权巡回法庭和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维权服务窗口,开通老年维权服务热线,开展老年维权集中活动和老年法律政策服务进学校进课堂、到社区到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司法援助和社会保护力度,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市老龄办通过市政府举办的市长热线等节目积极宣传老年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解答老年人问题咨询,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并多次与市司法局联合,集中开展老年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服务、现场法律部咨询服务、老年法有奖知识竞赛等老年维权活动。
  三、开展示范岗创建活动,完善老年维权“绿色通道”。去年以来,市老龄办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老年公益维权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配合市综治办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全市综治暨平安建设专项工作考核范围。通过督导各级建立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维权巡回法庭、老年维权服务窗口,开通老年维权服务热线,开展老年维权集中活动等,加大老年法律服务、司法援助,完善老年维权网络和法律援助体系。特别是注重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咨询热线的作用,畅通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对涉老案件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服务,注重非诉调解,确保维权效果,为广大老年人维权撑起保护伞。在今年全省第二批老年公益维权示范(站)申报活动中,我市有12个单位成功入选。
  四、加强一法一条例宣传,营造浓厚维权服务氛围。新《老年法》颁发后,市老龄办在全省率先举办全市《老年法》学习研讨班,召开媒体协调会,在菏泽日报举办《老年法》有奖知识竞赛,在牡丹晚报开设宣传专栏,联合有关单位开展了《老年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养老机构宣传咨询服务等系列活动。《山东省老年权益保障条例》实施前举行了启动仪式,与牡丹区联合在东方红大街进行宣传等。同时,通过先后通过菏泽广播电台举办行风热线、市政府举办的市长热线等节目,积极宣传“一法一条例”等老年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解答老年人问题咨询,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多次与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集中开展老年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服务、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等老年维权服务宣传活动。印刷宣传挂图、宣传明白纸3万份,营造了良好知法、用法、守法等社会环境。认真办理老年优待证,每年办老年优待证5万余份。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