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市用法治编织老年维权网
作者:   来源: 吉林省老龄办  2017-05-16

  吉林省吉林市加大力度,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老年法》和《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条例》(以下简称《老年条例》),扎实推进了老年法治工作深入开展。
  编制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在“六五”普法期间,全市老年法治宣传、老年维权以及依法行政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推动了老龄事业的发展。市老龄办制定并实施了《吉林市老龄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其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老年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发挥道德教育引领作用。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实施规划,从而达到弘扬法治精神,增强老龄系统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全社会对《老年法》和《老年条例》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的目的。现已进入实施规划的第二阶段,即组织实施阶段。
  增设内部机构。为加大《老年法》和《老年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市编办针对市老龄办贯彻落实《老年法》和《老年条例》,开展老年人维权工作以及老龄办工作职能、任务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根据老龄化严峻趋势,以及老龄工作需要,在市老龄办及时增设了政策法规处,增加人员编制,为建立健全老年维权组织网络、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充分发挥市老龄委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市老龄办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依托市老龄办成立了市老龄委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了老年维权工作。市老龄办将与市司法局拟定全市老龄委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标准,适时为各地挂牌,开展法律服务。同时组织各级老龄办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执法等活动,提升老龄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要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规划,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划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普法宣传车辆和摄像、照相器材等基本装备设备落实到位。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补齐普法工作中的硬件短板。并强化考核评价,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内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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