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执法检查
作者:   来源: 东方网  2018-07-18

  截至去年底,上海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达33.2%,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为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做好为老服务工作,7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启动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参加。
  为应对日益加剧的老龄化趋势,近年来,上海加强养老服务法制化、标准化水平。2014年6月1日,《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国内第一部养老机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016年5月1日,《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两部条例成为上海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法制保障。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应雪云表示,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推动政府及有关方面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养老服务顶层设计,丰富养老服务领域的制度供给,进一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解决养老服务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体而言,执法检查将重点聚焦:长期护理保险全面试点工作情况、养老设施规划及落地情况、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及运行情况、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养老护理队伍建设情况、养老服务领域法治保障情况等方面。
  会上,市民政局、市人保局、市卫计委等政府部门领导就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作汇报。
  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提到,早在2005年,上海确立了构建“9073格局”的目标,即3%的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服务;7%的老年人主要依靠社区享受养老服务;90%的老年人在家以自助或家庭成员照顾为主。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703家,长者照护之家127家,共有床位14.0万张,约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2.9%。全市共有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00家;共有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560家,月均为2.3万名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共有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707家,月均为8.1万名老年人提供助餐和送餐服务。全市共有334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其中12.02万名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共计6.8亿元。
  市人大代表在对政府部门工作予以肯定同时提出,要充分关注养老护理员队伍人员短缺问题,在加强技能培训的同时,要给予薪酬提升、畅通职业晋升通道等优待措施;要重视养老机构消防隐患问题,通过加强安全监管补齐短板;要进一步开发智慧养老,在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的同时,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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