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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如何补缴社保
作者:   来源: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7-19

您好!
  1、社会保险费补缴核定:http://www.zjhz.lss.gov.cn/html/wsbs/fwml/shbx/jfjshd/72917.html。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能补缴,如已离开单位,无法补缴失业保险吗
 
  2、生育津贴报销条件: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经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不要求同一家单位。
  根据《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 12 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一个月工资平均数口径计算。以天为单位计发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 30 天计算。
  领取月数根据生产方式确定。
  如有疑问,您也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专线12333转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专线人工服务(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进行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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