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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参保人员必看!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详解我省参保新政十问
作者:   来源: 大庆网  2016-12-19

  黑龙江省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进行了调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含断保)的,可自主选择按照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档次参保缴费。对此新政,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01问:灵活就业都包括哪些人员?
  答:两类人员:一类是非正规部门就业、没有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固定的劳动关系,但是他们提供了某种形式的劳动,有劳动收入的人员,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中介服务工作者、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人员;另一类是有正规就业手续、有国家承认连续工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各种临时性工作的劳务人员,他们的档案材料都存放在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处于间断缴费状态。
 
  02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参保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保。须符合2个条件:一是具有哈市户籍;二是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
 
  03问: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2016年8月以后,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五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
 
  04问:间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补费标准是什么?
  答:2016年8月之前解除劳动关系间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间断期间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两个档次自主选择;之后补费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五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
 
  05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往前补费吗?
  答:没有国家承认连续工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是不可以往前补费的,只能从参保之日起开始缴纳保费。
 
  06问: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保人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07问: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答:有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已参保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08问:有国家承认连续工龄间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09问:退休时,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
  答: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密切相关,缴费高、年限长,养老金水平就高。
 
  10问: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理参保、补费手续?
  答:携带本人的工商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哈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到户口所在区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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