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档案托管机构)网上办理减员手续后,参保人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条件的,持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
所需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
2.《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
办理渠道
荣成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资料到经办机构提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申请,经办人员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书》,办事人员签字确认;经办人员扫描上传纸质资料后,打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待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转入地机构邮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社保转移基金;
3.接续转出完成后电话告知参保人转移业务办理完成,提醒及时到转入地查询。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受理,即时打印《缴费凭证》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发回《信息表》和基金,完成接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