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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养老保险扩大参保范围后家中老人都能每月领养老金吗?
作者:   来源: 华龙网  2019-02-28

  此前,记者曾报道我市出台将超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政策。具体到自己家人他们可以享有吗?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就具体情况进行了分析解答。(记者李袅)
  案例一:老李:我是重庆万州人,今年62岁。以前在外地,去年才回来,一直没买养老保险。现在年龄大了,听说有政策每月能有点养老金,想问我能享受不?
  答:对照新政策,老李属于我市居民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15年居民养老保险费(最低每年100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清缴费后的次月就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里的“超龄人员”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后年满60周岁、未参加任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而是否属于“超龄城乡居民”需先根据户籍所在地对照“各区县居民养老试点时间表”,明确当时是否满60岁。
  通过试点时间表可见,老李户籍所在地万州区已在2009年7月开始试点城乡居民养老,当时老李的年龄约为52岁,若老李当时即参保缴费,在2017年满60周岁时,就能按规定领养老金。然而,老李当时未参保,现在已经超过60周岁,这种情况下,可按照日前我市发布的新政策,通过一次性补缴,获得未来终生领取的养老金。
  案例二:老陈:我是万盛的,今年满70岁了,年轻时没注意过社保这事,现在也没得养老金。现在跟儿子到城里生活,听说只要60岁以上的,没买过社保也可以每个月领点钱,是真的吗?
  答:老陈所在的万盛区在2011年4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试点,当时老陈的年龄约为62岁。根据政策规定,在试点时已满60周岁的,可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成功申报后的次月每月就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我市政策规定,若所在区县开展居民养老试点前已年满60周岁的,可选择缴费或不缴费。选择不缴费的,从其申报次月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选择缴费的,可按现行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案例三:张阿姨:我是江北区的,今年马上满60岁,但是我2010年在社区买的养老保险只缴了9年,现在60岁了领得到钱不?
  答:张阿姨所在的江北区在2010年10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试点时,她的年龄约为51岁。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她可以只缴费到年满60岁,就开始领取居民养老待遇;当然,也可在60岁时补足15年缴费,这样每月领取金额可稍多一些。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根据政策规定,若所在地区开展居民养老试点之月,参保人年龄在45-59周岁的,可缴满15年,也可不缴满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若所在地区开展居民养老试点之月,参保人年龄不足45周岁的,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须达到15年,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我市“超龄城乡居民”可依据新政策进入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需要说明的是,此项政策主要覆盖没有稳定收入、也无力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老年人。目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并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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