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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民政事业发展概况
作者:   来源: 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2016-11-16
 

   (一)全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万多个。
 
   为适应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各地民政部门对新体制下的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探索性的改革、试点。目前,部分地区开始形成了项目不同、标准有别的基层社会保障框架。
   一九八八年,全国农村建立的以敬老院、社会福利厂、优待五保统筹、社会保障基金会“四个一”为主干的农村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数达1万多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18.27%。建立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基金会达7.5万个,筹集的金额为6.9亿元。乡敬老院的覆盖面达48.30%,比上年提高了12.33个百分点;全国每百个县设有光荣院56个;每百个乡有社会福利企业46个,比上年增加了23个。对于保障优抚救济对象生活,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缓解农村社会矛盾,保证农村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城乡各种福利院床位达69.5万张。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全国每十万人口中拥有各种福利院床位为64.4张,比上年增长6.10%;城镇每十万人口中拥有社区服务设施数为14.1个,比上年有较大增加。
   一九八八年,城乡各种福利院达39030个,比上年增加1658个;床位数达69.5万张,比上年增长7.10%,基本完成了国家计划;收养人员达54.2万人,比上年增长5.84%。其中:社会办的各种福利院已达3.7万个,床位56.4万张,占床位总数的81.15%。民政部门办的各种福利院向社会开放,实行多种经营,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一年来,组织收入4178.6万元,比上年增长30.01%。其中: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积极面向社会,组织收入2737.8万元,比上年增加20.44%。但是,城乡各种福利院年末床位利用率只有78.84%,比上年降低了0.92个百分点。
   社区服务试点逐步扩大。一九八八年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发展较快,由上年在小范围试点发展到69699个。目前,城市为老年人、残疾人、社区成员、优抚对象服务的活动中心、服务站、红白理事会、婚姻介绍所等等,已初具规模,社区服务新领域的开拓,对解决社会、家庭问题,调解社会矛盾,进行了大胆的尝试。
 
   (三)社会福利企业的社会总产值达206.3亿元。
 
   一九八八年,社会福利企业生产蓬勃发展。社会福利企业单位数达40496个,职工人数达147.6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5.71%和29.61%。社会福利企业的社会总产值达206.3亿元,创利润16.6亿元。其中:民政部门办的全民、集体所有制社会福利企业为3795个,产值41.8亿元。
   一九八八年,全民所有制福利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3533元,百元产值利润率为14.12元,百元资金产值率为99.08元。但是,全民所有制社会福利企业也因计划外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受到冲击,如扣除国家的税收优惠,相当一部分企业将落入亏损的局面;有些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的企业,在竞争浪潮中面临倒闭的危险。
   一九八八年,社会福利企业出口的产品有20多个大类,1500多个品种,创汇2.4亿美元,创汇额比上年翻了两番。
   一九八八年,残疾人集中就业人数达65.9万人,比上年增长了51.74%,福利企业职工人员中,残疾人职工所占的比例达45%;街道分散安置就业的有9.1万人,比上年增长了32.78%。残疾人个体户已达28836人,比上年增加了4107人。民政部门假肢厂为残疾人进行的机械性康复门诊达7万人次,为残疾人部分恢复生活、劳动技能做出了努力。但是一些分散安置在非福利企业的残疾人,在优化劳动组合、推行承包制中,也面临被淘汰的威胁。
 
   (四)抚恤优待金19.8亿元。安置军地两用人才51万人。
 
   一九八八年,国务院颁发了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优待抚恤制度逐步向法制化、制度化、社会化发展。一年来,有703.4万名各类优抚对象得到了国家和社会所给予的抚恤补助和优待,国家发放抚恤费为11.0亿元,社会群众优待金8.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93%和7.31%。扣除物价因素,国家和群众优待金的效用,比上年下降了9.3个百分点。
   军队离退休干部从一九八七年开始进行了第三批接收安置工作。一九八八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建房4300套,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达1377个,比上年增加59个。各级人民政府为使军队离退休干部更好地安度晚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已走上轨道。
   军地两用人才续继得到了开发使用,初步形成了育才、荐才、用才体系。一九八八年,全国县级以上的两用人才服务机构达2300个,从事两用人才服务工作的人员达4.2万人,安置军地两用人才51万人。
 
   (五)全国救济灾民6838.8万人次。救济困难户4156万人次。
 
   一九八八年自然灾害属中等偏重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5066万公顷,成灾人口23540万人,因灾造成粮食作物比上年度减产92亿多公斤,中央和地方政府救灾救济款实际支出10.4亿元,调拨粮食100多亿斤,救济灾民6838.8万人次,基本保证了灾民的生活。
   一九八八年,为解决贫困户问题做了不懈的努力。国家救济和社会集体统筹补助金额达19.9亿元,社会救济4156万人次。各级民政部门在对贫困户及时给予救济的同时,开展扶贫工作,一年来,扶贫户达1106.8万户,当年脱贫337.8万户,脱贫率为30.52%,扶贫经济实体己达7.6万个。但是,一九八八年的通货膨胀,使部分贫困户生活更加困难。
   一九八八年,国际组织和个人对我国在救灾救济方面的援助和捐赠为2,200多万美元。各级人民政府已经按援助和捐赠者的意愿,分别投放于灾害发生地、难民安置地等。
 
   (六)全国共有县1936个,乡、镇56676个。
 
   行政区划进行了合理调整。截至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国(港、澳、台资料暂缺)共设有23个省、5个自治区、3个直辖市,151个地(州、盟),431个市(不含直辖市),1,936个县(旗),11,481个镇,45,195个乡。设立的民族自治区域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5个自治县(旗),1571个民族乡。一九八八年行政区划主要变更是:(1)新设海南省;(2)市、镇得到发展特别是中小城市发展迅速,一年来新设置市53个,新设置镇378个;(3)地、县、乡数量减少,行署减少5个,县减少50个,乡减少13544个;(4)新设置2个民族自治县。行政区划的合理调整,促进了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
 
   (七)10个省设立了基层政权建设管理机构,全国群众自治组织98.03万个。
 
   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管理工作有所改善。全国有10个省级民政部门设立了基层政权建设专门管理机构;一批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受到了表彰,部分干部得到了培训。截至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城镇居民委员会有9.67万个,农村村民委员会有88.36万个;村(居)委员干部达402.6万人,每个居委会有干部3.77人,每个村委会有干部4.15人。
 
   (八)每千人口结婚率16.6人,每千人口离婚率1.2人。每百死亡人口火化率29.5具。
 
   为破除婚嫁丧葬的封建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致力于婚丧改革的群众自治组织一红白理事会有较大发展。一九八八年,全国城乡红白理事会达42.0万个,比上年增长1倍以上。目前,全国平均每两个村(居)委员会就有一个红白理事会。通过红白理事会的工作,减少了一部分不必要的婚丧支付费用,推动了火葬,树立了文明新风尚。
   一九八八年,全国申请登记结婚的有946.1万对。符合《婚姻法》准予登记结婚的有899.2万对,每千人口结婚率为16.6‰。在登记结婚中,自主的\合法的婚姻占主导地位。有46.9万对不符合《婚姻法》未予登记结婚。家庭基础仍很巩固。一九八八年向婚姻登记机关、法院提出离婚有105.0万对,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有65.5万对,每千人口离婚率为1.2‰,比上年上升了0.1个千分点。但是,婚事大操大办的陋习仍很普遍,成为群众的一大负担。
   一九八八年,全国共有殡仪馆1214个,全年火化遗体180.9万具,火化率为29.5%,比上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殡葬事业单位增加服务项目,组织收入工作有新进展,全行业总收入2.1亿元,比上年增长44%。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殡葬事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各地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按人口、耕地面积和交通等情况,分别划定了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节省了大量土地、木材,也使群众节约了丧葬费用。但是,当前殡葬事业发展不平衡,多数地区尚未将土葬改革列入改革日程,旧的丧葬习俗在一些地方抬头,在个别地方已成为一种公害。
 
   (九)国家、社会用于抚恤、社会救济和福利事业费用达64.85亿元。一九八八年,民政部门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有所进展。国家用于民政
 
   事业费的支出为4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0.87%,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5%。社会集体统筹金额为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7%。中募委向全国发行社会福利奖券5亿元,销售了4亿元,除去奖金、印刷和发行费用外,已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5亿元。用筹集资金新建、改建、扩建的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等设施共有1000多所。
   全民所有制民政事业固定资产投资为2.72亿元,占全国总投资的比重为0.63‰,比重偏低;资金严重短缺,致使民政事业与国民经济及其它社会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提高我国的社会福利水平,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雏形,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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