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老龄数据
2007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
作者:   来源: 民政部  2016-11-25
 
2007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各级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民政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
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取得新进展
2007年,联合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联合有关部门完善了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正式启动涉外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开展了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活动,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年检工作程序,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及时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特别是召开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38.7万个,比上年增长9.3%;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456.9万人,比上年增长7.4%;形成固定资产总值682亿元,比上年增长61.2%;收入合计134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1.3%;各类费用支出900.2亿元,比上年增长99.9%;2007年社会组织增加值为307.6亿元,比上年增长173.9%,占服务业的比重为0.32%。
这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涉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单位:万个、% 
指标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社会团体13.112.913.314.215.317.119.221.2
民办非企业2.38.211.112.413.514.816.117.4
社团年增长率-4.6-1.63.16.87.711.812.310.4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社会团体21.2万个,比上年增长10.4%。按照社团活动地域范围划分,全国性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58个,省级及省内跨地(市)域的22146个,地级社团59145个,县级社团128612个。按照社团的性质划分,工商服务业类17747个,科技研究类17615个,教育类14794个,卫生类11129个,社会服务类24588个,文化类16690个,体育类10685个,生态环境类5330个,法律类3361个,宗教类3413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36142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5080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467个,其他34620个。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17.4万个,比上年增长8.1%。其中:工商服务业类2059个,科技研究类8867个,教育类84077个,卫生类29188个,社会服务类24077个,文化类5578个,体育类5343个,生态环境类345个,法律类855个,宗教类247个,农业及农村发展类931个,职业及从业组织类1251个,国际及其他涉外组织类3个,其他11094个。从地域分布来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数量超过3万个的省份为山东省,超过1万个的省份有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基金会1340个,比上年增长17.1%,其中:公募基金会904个,非公募基金会436个。中央级基金会107个。全国各类基金会组织共接收捐赠40.5亿元,接收捐赠实物折价10.2亿元。
 
二、拥军优抚安置制度继续完善
在纪念建军80周年之际,出台了五个政策性文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扩大了抚恤补助范围,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部分退役人员再就业、住房、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实际困难。
由于新增加了对部分曾参加作战和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截至2007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622.4万人,比上年增加159.8万人,增长34.5%。其中伤残人员86.5万人,比上年增长0.6%;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13.4万人,比上年增长5.7%;在乡复员军人198.9万人,比上年下降3.7%;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2049人,比上年下降15.2%,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966人,比上年下降20.8%,红军失散人员6.3万人,比上年下降7.4%;烈士遗属34.2万人,比上年下降1.2%,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14.7万人,比上年增长1.4%。
2007年各级政府共批准烈士168人,均为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烈士纪念建筑物14588处,其中,零散烈士纪念建筑物7186处。
 
 
指标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442.4450.7459464.9462460.3462.6622.4
抚恤事业费63.569.574.787.9104.1143.6178.8210.8
抚恤事业费年增长率27.09.57.517.718.437.924.517.9
 
军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职工的交接和安置工作稳步实施,起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上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多年来制约优抚安置工作的“瓶颈”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全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复员干部37.3万人,比上年降低12.2%。其中退伍义务兵32.8万人(城镇义务兵16.8万人);转业、复员士官4.4万人,复员干部1327人。
军休安置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全年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8万人,比上年降低12.5%,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截至2007年底,全国有各类优抚安置单位4725个,比上年增加54个,比上年增长1.2%。其中军休所(含管理中心)1797个,军供站322个,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单位1056个,优抚收养性单位1550个。优抚类收养性床位9.9万张,比上年增长22.2%,年末收养各类人员6.7万人,比上年增长13.6%。 
 
三、应急救援、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高
2007年,我国自然灾害严重,多灾并发,点多面广,大多发生在粮食主产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困难,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07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48992.5千公顷,比上年增加19.5%。绝收面积5746.8千公顷,比上年增加6.6%;2007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39777.9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325人,比上年减少27%;倒塌房屋146.7万间,比上年减少46.6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363亿元,比上年减少6.5%。2007年底前各地收到中央下拨救灾款79.8亿元,比上年增长61.5%。各级政府及时组织开展救灾工作,民政部共启动灾害救助应急响应49次,向灾区派出工作组54个,指导地方政府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99.1万人(次),完成灾区恢复重建民房142.6万间,经国务院批准,增加早灾救助项目,提高因灾倒房、地震损房和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切实保障了灾时、灾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出现了重灾面前灾民心里不慌和社会稳定的局面。
      单位:万人次 
指标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受灾人口45652372563784249745.933920.640653.743453.339777.9
 
四、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继续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物价变化,适度提高救助水平,相对稳定地保障了2270多万城镇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入了平稳运行时期。2007年底,全国共有1064.3万户、2272.1万城市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各级财政共支出低保资金277.4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中:在职人员93.9万人,占总人数的4.1%;灵活就业人员343.8万人,占总人数的15.1%;老年人298.4万人,占总人数的13.1%;登记失业人员627.2万人,占总人数的27.6%,未登记失业人员364.3万人,占总人数的16%,在校生321.6万人,占总人数的14.2%,其他未成年人223万人,占总人数的9.8%。
 
 
指标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保障人数402.61170.72064.72246.822052234.22240.12272.1
年增长率51.4190.876.48.8-1.91.30.31.4
 
2007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保障水平102.7元,比上年提高22.8%;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182.4元,比上年提高7.5%。
积极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截至2007年底,已有3566.3万人(1608.5万户)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同期增加1973.2万人,增长了123.9%,平均低保标准70元/人、月,全年共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0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0.8%,人均补差38.8元/月,比上年同期提高4.3元,增长12.5%。
深入贯彻《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截至2007年底,全国农村五保老人得到五保救济的人数为531.3万人,499.2万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5%和6.7%。其中集中供养138万人,分散供养393.3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支出水平为1179.6元/人、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平均标准为1953元/人、年,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平均标准为1432元/人、年。此外,还有646万人次得到了农村临时救济。
 
医疗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全年财政预算内资金用于医疗救助的财政资金42.5亿元,比上年增长100.1%。中央财政共补助各地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4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各地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
农村医疗救助支出28.1亿元, 其中: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4.8亿元,大病救助资金20.5亿元。累计救助贫困农民2896万人次,其中: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517.3万人次,人均资助参合水平19.1元;民政部门资助大病救助377.1万人次,人均救助水平543元。
全年支出城市医疗救助资金14.4亿元,城市医疗救助442万人次,人均医疗救助水平326.6元。
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启动实施了《“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救助单位1351个(其中救助管理站1261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90个),床位4.7万张,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54.4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5.4万人次。
与此同时,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完善,加强与教育、司法等救助制度的衔接配套,社会救助资源综合利用效能进一步提高。
 
五、慈善事业获得新发展
大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组织开展了“慈善关爱行动”和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6万个(其中:慈善超市5312个),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城市的社会捐助网。全年共接收社会捐款共计132.8亿元,其中民政部门50.9亿元,慈善会41.4亿元,各类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40.5亿元,比上年增长59.8%。捐赠物资折款15.6亿元,接收捐赠衣被8756.8万件,其中:棉衣被2707.4万件。间接接收其他部门转入的社会捐款1.6亿元,衣被2830.4万件,其中:棉衣被445.8万件,捐赠物资折款9875.1万元。使3069.7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单位:亿元、万件 
指标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接收社会捐赠款9.311.719413460.383.1132.8
接收社会捐赠衣被7708.512635.422961.119648.88957.2103557123.651730
 
 
六、和谐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2007年,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并实施了《“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推动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社区服务正在向广度、深度方向发展。和谐社区不断向农村拓展,截止2007年底,确定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296个。
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7.2万处,比上年增长7.5%,其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0222个,居委会社区服务站50116个。社区从业人员242.2万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2万人;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47.6万个,比上增长75.6%。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9319个,比上年增长7.5%;城市便民、利民服务网点93.7万个,比上年增长104.6%。
 
指标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便民、利民网点(万个)45.25462.366.870.466.545.893.7
社区服务设施(万个)18.119.619.919.619.819.51617.2
社区服务中心(个)64446179789875207804847985659319
 
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结构得到了进一步调整。截至2007年底,全国设有居委会(社区居委会)82006个,比上年增加1289个,增长了1.2%;居民小组122.3万个,比上年减少1.2万个;居委会成员41.6万人,比上年降低6.1%。村委会61.3万个,比上年减少1.1万个,降低1.8%;村民小组466.9万个,比上年增长13.6万个;村委会成员241.1万人,比上年降低0.7%。
 
七、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007年,印发了《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切实提高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水平。
2007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991.4万对,比上年增加46.4万对,增长4.9%。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986.3万对,比上年增加48.1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5.1万对,比上年减少1.7万对;粗结婚率为7.5‰,比上年上升0.31个千分点。从结婚年龄来看,2007年20-24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9.2%,25-29岁占34.8%,30-34岁占10.8%,35-39岁占5.6%,40岁以上占9.7%,与上年年龄结构情况基本相同;从结婚人口区域分布来看,结婚登记超过50万对的省份有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和四川,比上年增加了两个省。
2007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09.8万对,比上年增加18.5万对,增长9.7%,粗离婚率为1.59‰, 比上年增加0.13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45.7万对,比上年增长12.9%,法院办理离婚64.1万对,比上年上升3.1%。办理离婚件数超过10万件的省份有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和四川。
 
                                                        
单位:‰
指标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粗结婚率6.706.306.106.306.656.307.197.50
粗离婚率0.960.980.901.051.281.371.461.59
 
八、区划边界地名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2007年,加强了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慎报批了县以上行政区划调整、驻地迁移及更名等事项。联合有关部门提出了乡镇村撤并工作及乡镇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按计划稳步实施,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和地名规划工作顺利推进。如期完成了全国省、县两级陆地界线第一轮联检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界线纠纷,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2007年底全国乡镇级区划总数为34379个,比上年减少306个,其中:镇19249个,比上年减少120个;乡15120个(含民族乡1093个),比上年减少186个。
2007年底共有街道办事处6434个,比上年增加79个。
 
 
 
 
 
        单位:个
指标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2319919341186391806417451159511530615021
2031220374206012022619883195221936919249
街道59025510557657515904615263556434

  原文附件 :2007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