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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60岁以上老人已有554万 占比15.59%
作者:   来源: 贵阳晚报  2017-10-20

  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5.59%;省老龄办表示,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
  10月是一年一度的“敬老月”。10月13日,省老龄办在黔灵山公园举行的《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下称《条例》)主题宣传活动中,同时公布了贵州省60岁以上老年人数据。
  这次活动是我省“敬老月”系列活动中的一项,省老龄办联合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省老龄委9个成员单位现场“搭台”,接受市民咨询,发放有关资料;贵医大附院等医院还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和义诊,现场还举行了精彩的文艺演出。
  据了解,贵州自2003年开始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最近10年来,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省老龄办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总数已达554.2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5.59%;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总数366.88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0.32%。预计未来10年,我省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
  省老龄办政策研究处负责人介绍,《条例》2016年11月24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42条,包括总则、家庭和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附则等7个部分,是一部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全面系统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法规。
  据省老龄办监测,自《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大部分政府投资的旅游景区、公园等已经向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其中包括贵阳市黔灵山公园、黄果树和龙宫景区、织金洞等。全省已有包括贵阳市在内的7个市(州)的80余个县(市、区)建立了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条例》,到2020年,全省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5张;全省新建30个老年养护楼、50个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项目;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老龄法律法规和维权机制,强化全民关怀老年人的思想观念和助老意识,营造浓厚的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三项制度,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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