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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养老问题之我见
作者:   来源: 陕西民政  2017-11-23

  老龄化问题将是21世纪中国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一问题会在本世纪前50年快速凸显和强化,而后随人口总量高位保持至本世纪末,期间的养老问题对政府和社会的公共服务而言将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未雨绸缪,从调整生育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完善社会化养老机构等方面着手。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原因分析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10%为老龄社会。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989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2%;西安市老龄化趋势快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底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24.2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837.52万人)的14.83%;作为西安市一个远郊区的阎良也不例外,2008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达到36433人,占全区总人口(25.76万人)的比例为14.1%。 
  再看21世纪的整个情况,从2001年到2100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1年到2020年是快速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平均每年增加596万老年人口,老年人口总量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第二阶段,从2021年到2050年是加速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平均每年增加620万老年人口,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0%以上;第三阶段,从2051年到2100年是稳定的重度老龄化阶段。2051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达到峰值4.37亿。之后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占老年总人口的比重将保持在25%—30%,进入到一个高度老龄化的平台期。因此,中国人口老龄化将伴随21世纪始终,而2030年—2050年则是中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2030年以后人口总抚养比将随着老年抚养比的迅速提高而大幅度攀升,到2050年中国人口总抚养比和老年人口抚养比将分别保持在60%-70%和45%—50%,即3—4个劳动力将抚养4-5位老年人。这一阶段的养老问题将成为一个最为突出的社会问题。 
  形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二:第一,20世纪70年代前后,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生育高峰出生的人群进入老年期,成为老年人口比率在老龄化“最严重时期”迅速攀升的主要原因。此后,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又使得新出生人口数量迅速下降,随着这一政策的持续坚持,人口出生率还将持续下降。两者一升一降所形成的人口年龄结构比例失调,是造成这一问题的历史性原因;第二,人口寿命的延长是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的另一重要原因。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由1949年的41岁延长到现在的71.5岁以上,而西安市的人口平均寿命已超过75岁。中国的人口预期寿命和死亡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毋庸置疑,伴随人们生活水平和保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口寿命还将继续延长。因此,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和寿命的延长,是推动21世纪中国老龄化的两股基本力量。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基数大速度快”但又“底子薄负担重”将是21世纪中国老龄化问题的突出特点和特殊国情,我国将成为“未富先老”和“跑步进入老龄化”的典型社会。从时间推进看,自1992年开始,不足20年时间内,我国就完成了发达国家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完成的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向老年型的转变。根据预测,以65岁以上老年人口从7%上升到14%所需时间作比较,发达国家大约用了45年以上的时间,其中,法国115年,瑞典85年,德英45年,澳大利亚和美国79年左右,而中国只用了28年就快速完成了这个历程。再从经济实力看,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的人均GDP一般在10000美元以上,而我国目前的人均GDP仍低于1000美元,即不到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由此而引发的另一个问题需要特别关注:至205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2亿以上,约占我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占世界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规模将保持在8000—9000万,人口的高龄化水平将达到25%—35%。据中国老龄人协会和中国保障部获得的最新人口统计数据显示,目前,65岁的老人中,有64%与自己的子女住在一起,80岁以上的则有80%与自己的子女同住,他们对家庭养老的依赖性尤为突出。 
  1.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对老年人口赡养比上升,赡养压力加大。回看199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对老人赡养比为13.7%,2000年上升为15.6%。预测2050年,这一比例将猛升到48.49%。如果再加上对幼年子女的抚养,劳动年龄人口的总抚养比将上升得更为迅速,预计2050年可达到75.8%。同时,随着人口寿命的延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随之增加。据《中国城乡老年人口追查报告》显示: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城市占85.4%,农村占79%;能部分自理、需要日常生活照料的,城市占9.9%,农村占9.3%;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日常生活照料的,城市占5%,农村占6.9%;而80岁以上需要照料的城乡老年人则占1/3左右。所以,人口老龄化将使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加重到非常严重的程度。 
  2.人口老龄化使全社会用于养老的费用支出加重。我国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一是以政府和企业为主体所承担的社会基本养老。二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三是以个人积蓄为主的自身养老。据统计,随着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以离退休养老金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城镇离退休人员从1978年的314万剧增到2002年的4233万人,24年增长12.4倍。同期的离退休金从17.3亿元剧增到3646.2亿元,增长了21倍。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年均递增6.4%,明显慢于同期GDP年均递增9.4%的速度,而离退休金占GDP的比重则由1978年的0.5%快速提高到2000年的3.6%。最不可忽视的另一问题是50%以上的城镇人口和80%以上的农村老人在银行基本没有存款,只能依靠子女供养和社会供养解决养老问题。由此给社会养老和家庭养老造成的压力和困难是不可回避且要付出巨大“代价”才能解决的。 
  3.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化养老机构不足的矛盾将与日俱增。在“未富先老”的特殊国情下,我国为老服务事业的水平整体滞后,现有的养老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与现实需求差距较大,在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上远不能满足需求。“集中营”、“避难所”式的养老场所无法适应不同情况不同层次老人的需要。我国目前有国家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2816家,床位数22万张,收养了17万多人;集体举办的福利机构3700家,床位数87万多张,收养了66万多人;两者合计收养的老年人数83万多。这与我国数以亿计的福利服务对象相比,床位数只占需求量的0.7%,收养的人数则占不到需求量的0.6%。与目前全国940万失能老人的需求比不足10∶1。具体再看目前的几个大城市,西安市的养老床位数为2.4万张,仅占老年人口124万的1.9%,而目前北京的养老床位数为3万张,占老年人口202万人的比例也不过1.4%。这些情况与发达国家集中收养人数一般占5%—7%的比例相差甚远。而目前政府引导和支持的财政投入乏力。 
  4.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还将给医疗保健、社区照料以及传统的养老理念特别是养老的人文环境与法律环境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统计显示,目前城市老年人独立居住的比例近50%,其中,独居户占8.3%,夫妻户占近42%;农村老人独立居住的超过38%,其中独居户占9.3%,夫妻户占29%。不仅如此,城市的空巢老年人家庭增速还在日渐加快。如果社区照料,专业管护等社会化服务不能随之跟进,必将给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带来不便,给身心带来阴影。据报道,上海浦东一个老太太去世两年多才被发现,同样杨浦区还有一个老太太去世半个月后才被人发现。这些例证,虽是个别现象,但确是空巢独居老人对完善社会养老服务的无声呼唤。又据调查,城乡老人感到自己越来越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比例高达73.6%,常感孤独的老人:城市为18%,农村为31%,有过自杀念头的老人:城市占2.6%,农村为4.9%。因此,养老问题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如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这些方面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是21世纪养老的又一重要课题。 
 
  三、如何解决我国老龄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 
 
  解决老龄化进程中的问题,最紧迫的是要解决好“养”和“医”的问题,而核心是如何“养”好的问题。长远看,则要从人口政策和保健方面加以引导,逐步调整人口结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健康水平和养老水平。 
  一、处理好生育政策,适度调整和控制生育率与人口总量的矛盾,促进人口结构的“脱老化”,以缓解赡养压力。要研究和尝试宏观意义上的“养儿防老”。即一个社会的人口结构越年轻化,对社会的养老压力越小,这是实质意义上提高劳动力人口比例的一个战略。美国现阶段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解决老龄化问题,即在改革并推行养老金制度的同时,又鼓励生育,以防止生育率下滑而引发的老龄化加重。这也应该是我国根本解决老龄化问题应该研究和借鉴的一个长远性、战略性问题。 
  二、建立健全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以缓解经济压力。第一,要逐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家庭养老也是整个社会养老的基础。家庭不仅是老年人一生赖以生存的物质所在,更是他们终生难以割舍的精神家园。据调查显示,城市地区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仅占16.1%,农村地区老年人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仅占15.2%。可见,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80%以上的老年人愿意居家养老。因此,家庭养老应是养老的主流和重点。与此同时,还必须跳出狭义的居家养老范畴,与社会化居家养老做好对接。因为社会化的居家养老不可能仅仅依靠家庭为核心来完成,还需要依托社区力量,为老年人提供诸如日托照料、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健身娱乐、学习教育、情感慰藉及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具有组织性、社会性的服务来帮助完成,这些服务个体家庭是无法完成的。这就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我国的社区建设和发展才刚刚起步,针对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尚不完善,服务网络和管理制度急需建立和完善。最突出的是城市空巢老人与独居老人对社区养老的服务需求亟待解决。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借鉴一些社区的成功做法,如,在社区建立特殊老年群体的信息服务平台,提供送医、送饭、送关怀和送时照料等服务。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城乡医疗和养老保障制度,这是一项涉及全民的普惠型、根本性制度。首先要从“低标准,全覆盖”做起,特别是要从占全国总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村做起。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完善包括养老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在全国试点并逐步推开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收到了初期效果。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人享受充分的医疗和养老保障的大同社会一定能够实现。第三,大胆尝试和有条件地推行“以房养老”。如美国一位60岁的老太太,前不久申请了一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把自己的住房抵押给银行,每月多了几千元的收入,这样她可以潇洒地到各地去旅游。而银行则要一直等到她去世后,才会收回这套住房。这就是时下在美国流行的“以房养老”模式。但在中国,许多空巢家庭的老人一边守着空房子,一边拿着微薄的退休金艰难生活。在我国推行“以房养老”模式有两个好处:一方面,老人可以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条件下,将房地产反向抵押贷款后变为现金收入,成为养老资金的重要来源,使房产兼具融资和养老的功能;另一方面,在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收回住房的使用权,可将房屋出租或出售,增加二手房的市场供应量,促进二手房市场和租房市场的发展。第四,可以借鉴美欧等发达国家的做法,从适当时期开始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5岁。这样做既可以缓解劳动人口比例下降的问题,也可减缓养老金需求量过大的压力。 
  三、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化养老机构,以缓解老龄化的快速增长和社会化养老机构不足的矛盾,是当前和今后解决养老问题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加大政府财政对养老机构的投资力度,对那些纯福利性质的养老机构,政府应改目前的补助式投资为全额式投资。其次,要全力加大社会养老社会化的力度,大幅提高财政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补助标准,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鼓励力度和刺激强度。同时在土地、税收以及公用设施配套和公共管理费用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通过公办民营、公私联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这一领域,解决这一问题。在养老机构的功能设计和布局方面,今后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老年群体的需求,接照高、中、低多种档次及养老类型,进一步完善诸如临终关怀型、无偿供养型、低偿照料型,或日间托管型、高档疗养型、病残医护型等专业化养老机构。 
  综上所述,根本解决21世纪中国的养老问题,从人口学角度上讲,要处理好生育政策适度调整和人口总量适度控制的矛盾,促进人口结构的“脱老化”。从养老的社会化方面讲,要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全社会老年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归根到底就是经济要发展,国民要富裕,社会要文明。只有这样,21世纪的中国老人才会迎来一个幸福美好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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