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1-19至2021-11-25
撰写单位: 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000-02975
项目名称:辽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A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PDF版),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未按照要求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投标)文件的,投标(投标)无效。(供应商解密时限为本项目开标后30分钟内,因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时间延长的除外)。
3、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电子设备。
4、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光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投标)无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民政局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19号
联系方式:0419-21254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运达园小区WD1-1.1-2号
联系方式:0419-2523456
邮箱地址:lnxcztbdl@163.com
开户行:辽阳银行通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旭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8000191032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丽红
电话:0419-25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