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1-12-20


  项目概况

  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WT310

  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7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南门街道、西门街道、江厦街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第一年407万元,第二年443万元。

  标项二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横街镇、章水镇、龙观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第一年378万元,第二年412万元。

  标项三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集士港镇、石碶街道、段塘街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第一年354万元,第二年386万元。

  标项四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高桥镇、古林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第一年350万元,第二年380万元。

  标项五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洞桥镇、鄞江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第一年297万元,第二年323万元。

  标项六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月湖街道、望春街道、鼓楼街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备注:预算金额:第一年292万元,第二年318万元。

  标项七

  标项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2022-2023年度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白云街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备注:第一年172万元,第二年188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4、5、6、7,第一年服务期(2022.01.01~2022.12.31);第二年服务期(2023.01.01~2023.12.31)。合同按标项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标项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3.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相应养老服务时间长达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作否决投标处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供应商应于上述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6日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经政采云收集分析并确定不同供应商在同一终端或同一局域网(相同IP)终端上履行报名手续的,其报名行为无效。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5.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拟在2022年1月5日16时00分(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招标代理部;拟在2022年1月5日16时00分之后、2022年1月6日09时00分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三)(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收件人:陈麒麟、徐升阳联系方式:0574-88103779

  5.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①现场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②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32285714@qq.com)进行收发。③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④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有关疫情相关事项自动废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680725

  质疑联系人: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5680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麒麟、徐升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03779

  质疑联系人:王政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037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传真:/

  联系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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