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伊滨区示范性养老机构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8-06-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滨区示范性养老机构项目设计   已由   洛阳伊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申报表    伊滨采购 【2018】 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伊滨区示范性养老机构项目设计
  2.2  招标编号:伊滨采购【2018】8号  
       政府采购编号:伊滨采购【2018】8号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滨区示范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寇店镇,占地约30亩,投资约5000万元,该项目将建成集敬老、养老、老年人康复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机构,计划床位总数500张、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同时拓展社会供养、日托照料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设计周期:4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条件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等的要求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响应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和社保费用的完税证明原件。(注:社保明细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筑项目投资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告官方网站截图)。
  3.6 须提供企业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7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三表”。
  3.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3.9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0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报名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 06月11 日至2018年 06 月 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报名。
  5.2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社保明细、完税证明原件;
  (4)企业业绩;
  (5)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审计报告
  (7)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6.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06 月 29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
  联 系 人:姬先生
  电  话:0379-69660989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2018年06 月08 日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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