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深圳市养老护理院转运型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8-07-26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养老护理院转运型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养老护理院转运型救护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0868-1842ZD342H-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路26号
  联系方式:覃小姐/张小姐0755-83311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万先生/李先生0755-82786018/82786038-809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简介:深圳市养老护理院转运型救护车采购;
  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资格(提供注册卡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状态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情形(须提供声明函原件);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④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⑤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深圳市外企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4日09:00至2018年07月31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6日15: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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