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人民政府居家养老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1-08-24


  项目概况

  居家养老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13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T2021082301

  项目名称:居家养老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9.99289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9289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居家养老改造工程(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23日至2021082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9130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0913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公告期限内持以下材料到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赵镇长13941377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

  联系方式:庞岩松024-57637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岩松

  电话:024-57637576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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