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原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原县城乡建设大厦六楼604办公室(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清原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1-084
项目名称:清原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由政府无偿提供的1个县城内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主要为县城内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心理慰藉、文体娱乐、休闲养生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银行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企业或社会组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或是具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7)投标企业或社会组织须具有养老服务团队和服务专职人员,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提供社保缴纳人员名单证明材料。(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原县城乡建设大厦六楼604办公室(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清原分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各潜在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的公告期限内向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递交企业相关资料(报名材料包括: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经检验合格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紧临抚顺市新华二校西山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鉴于当前疫情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清原县政府楼内
联系方式:孙嘉晨1384237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长岭街30号(建设大厦六楼604室)
联系方式:孙国萍1308131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国萍
电话:1308131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