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养老值得推广
作者:   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8-04-11

  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41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7.3%(国际的老龄化标准为10%),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模式。
  无论推广哪种养老模式,都要既顺应当地的社情民意又要经济实惠,并能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这样的制度才具有可持续性。其中,引入积分制养老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这方面,河南省新乡市进行了有益探索。新乡市依托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立由政府部门主导,以积分养老为支点,撬动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提供各种资源服务,形成一种新型的养老多产业联盟。参与的老年人人手一张积分卡,个人通过学习技能、上老年课程、做公益等途径,为手中的积分卡攒积分,在理发、逛积分超市、家政服务、定点医院体检的时候,消费积分享受一定优惠。比如理发一次15元,在参与积分养老联盟的理发店凭借积分可以享受5元 (1个积分1元)优惠,自己只要付10元即可。
  这种积分养老机制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是让老年人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调动了老年人参与攒积分的积极性,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享。二是参与的企业虽然短时间内让渡了一定的“积分利润”,但是由于参与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会形成集群效应,最终企业也可通过走量的方式获得 “规模利润”,如此,参与企业的积极性也得到了提升。三是能将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社会各行业的涉老服务业有效整合,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能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进而反哺积分养老机制,实现良性循环,起到多赢效果。
  如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实力强,可以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直接发放养老助残券之类的补贴,参与的商家店铺接受这些养老助残券后再到相关部门兑换成 “真金白银”。享受到直接补贴的老年人无疑是幸福的,推出这些补贴的地方也是真心关注老年人,值得肯定。但毕竟“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在我国还在一定时期内客观存在,不发达地域或者说财力不足的地方仍然占据相当比例,要看齐发达地区树立的“标杆”,还有一段路要走。此外,养老事业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需要凝集社会各界的共识,需要吸引各方的积极参与,而积分养老机制就承载了这样的功能,这是单纯发放补贴这样的措施所不具备的。
  因此,无论是在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域,积分养老机制都值得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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