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体现教育、医疗、养老、住房问题价值取向
作者:   来源: 一财网  2018-10-31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开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扣除办法》),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在政策及税收管理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总体而言,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的出台是我国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同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其在减税的背景下实现了一定的社会政策目标。具体而言,主要着力于教育、医疗、养老及住房四个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
  教育在民生问题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储备足够的人才。在经济学的增长理论中,占据主流地位的是资本等要素的投入能够带来经济的增长。但是,我国经历了改革开放的40年,经济结构迫切需要转型,即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也只有实现这样的转变才能解决目前由于粗放型增长所带来的资本边际投入递减、社会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而解决传统增长困境的核心理论包括内生增长理论,经济学家罗默因此获得了201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在罗默的内生增长理论中核心的观点是人力资本与技术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贡献。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人力资本与技术所受到的重视程度需要提高。在改革开放实践的40年中,已经看到了人力资本与技术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近期经济转型中,笔者调研的数据也反映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更高的成长性。
  人力资本的形成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教育;二是培训。此次个人所得税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有两项与人力资本相关。一是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是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由此可见,虽然大的背景是通过增大专项附加扣除实现减税的目标,从而使老百姓减少生活成本,增加税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最终达到刺激消费激活市场活力的目标。但是,从社会意义上去看,其还具有人力资本形成的税收激励作用,而科技成果是人力资本产出的表现,因此,子女教育及继续教育均具有明显的社会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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