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民规〔2021〕14号
各市(地)民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