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为2021年度护龄满30年护理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2021-05-07

晋卫医函〔2021〕16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委管医疗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省护理服务业改革发展,稳定护士队伍,传承职业精神,调动和激发广大护理工作者长期从事护理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的荣誉感和积极性,根据《护士条例》有关精神,省卫生健康委决定为2021年度护龄满30年的1438名护理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授予荣誉证书的同志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一如既往在护理工作岗位上传承和弘扬护理职业精神,充分发挥高年资护师的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好对新护士的传帮带作用,为促进我省护理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省广大护理工作者要以她们为榜样,学习她们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坚守护理岗位的忘我精神,学习她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护理事业的高尚品德,学习她们几十年如一日服务人民健康的职业情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岗位,开拓进取,为推动健康山西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下载:
护龄满30年人员名单.doc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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