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民老函〔2021〕10号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辽政办〔2020〕30号),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20〕49号),遴选出2020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市名单,分别为第一类地区:沈阳、盘锦市;第二类地区:辽阳、锦州、抚顺、丹东市;第三类地区:朝阳、阜新市。其中,沈阳、辽阳、锦州、朝阳市拟推荐上报为省政府办公厅的综合激励名单。省财政厅、民政厅将在安排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时,对以上4个市予以资金倾斜支持。
现对以上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