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民规〔2021〕10号
各市(地)、县(市)民政局:
《黑龙江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黑龙江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